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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 倩:浅谈如何发挥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在职务犯罪预防中的作用

煤炭资讯网 2018/10/18 10:37:40    论文、言论
     【摘要】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阶段,职务犯罪已成为需要高度重视、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预防职务犯罪和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只有建立在对职务犯罪本质问题的清醒认识上,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三位一体”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是可行的,预防职务犯罪一定能够找到最佳的方法。
    【关键字】纪检监察职务犯罪预防作用
    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亵渎权力的表现,是最为严重的腐败形式。预防职务犯罪是治理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措施,可以防患于未然,将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有资料表明,近年来,由于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不断变化,国有企业中职务犯罪呈现上升态势,己占职务犯罪的6成左右。因此,加强预防工作,有效遏制国有企业中职务犯罪的势头,已成当务之急。而作为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坚力量的纪检监察部门责无旁贷,其作用发挥的好坏,对有效预防职务犯罪有着举足轻重的关系。
    下面,就如何发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在职务犯罪预防中的作用谈几点浅显的看法。
           一、谋全局,在职务犯罪预防中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一是要树立谋全局的意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虽然是在企业党委、行政领导下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居于协助、服从的地位,但绝不能消极等待,处于被动应付的局面。如果工作中仅仅是企业党委、行政决策什么、部署什么,纪检监察部门就抓什么、做什么,推推动动,不推不动,就不能够较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一方面,企业党委、行政日常中要处理许多重点工作,不可能有更多精力研究部署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另一方面,作为专职监督检查的纪检监察部门,通过抓具体工作,对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了解的更清楚,更能从实际出发提出职务犯罪预防的有效措施。因此,纪检监察部门要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立足本职,放眼全局,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心工作,树立全局意识。
 二是要提高谋全局的能力。有了谋全局的意识,还必须具有谋全局的能力,为企业党委、行政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随着科技进步和国有企业经营模式多元化,企业中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日趋复杂化、多样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因此,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涉及职务犯罪预防方面知识的学习,了解和掌握新的业务技能与知识理论,加强职务犯罪预防的专业化建设。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广泛与职能处室、重点单位接触和交流,从中探索职务犯罪预防的特点和规律,对诱发犯罪的机制、制度、心理等因素进行深层次的研究,分析新形势下可能滋生职务犯罪的环节和因素,掌握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发案特点和规律,及时向党委、行政提出具有全局性、针对性的预防和治理建议,充分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
           二、争主动,在职务犯罪预防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一是依靠企业党委、行政的支持。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在组织协调工作时,常常遇到一些被组织协调的部门采取消极配合的现象,缺少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视为帮纪检监察部门干工作,不能正确认识所承担的职责,工作比较被动。因此,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寻求企业党委、行政的支持,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构,制定出台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制度,落实人员,明确纪检监察部门在组织协调中的地位和具体内容、程序、形式及职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
 二是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横向沟通。在国有企业中,除纪检监察部门之外,也设置着其他负有监督职责的部门,如财务监督部门,审计监督部门、安全监督部门、舆论监督部门、群众监督部门等等,并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领域、不同的层面发挥着监督作用,保证着企业经营管理健康有序地进行。但在实际工作中,他们突出考虑的是自身工作范畴,更加注重的是自身工作任务的完成,较少考虑或没有能力考虑干部廉政勤政、工作效能特别是职务犯罪预防等方面的监督。因此,作为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与这些职能部门的沟通,了解掌握他们的工作特点和业务知识,了解掌握他们的工作规律和开展情况,积极主动的开展协调,及时把有利于职务犯罪预防的措施穿插到他们的工作之中,形成职务犯罪预防的整体合力,取得事半功倍的工作成效。
 三是加强与地方检察机关的联合。地方检察机关是国家指定的职务犯罪预防专职部门,在职务犯罪预防方面有许多宝贵的经验,对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有更深入的研究,在职务犯罪预防的手段和方法上必有独到之处。因此,进行检企联合,加强与地方检察机关的联系沟通和协调,进行信息交流,推广预防经验,走系统预防、部门预防与社会预防相结合的道路,推进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抓落实,在职务犯罪预防中发挥监督检查作用
    首先,要有一种敢于履行监督职责的精神。国有企业中有着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国有企业的一员,人情事故在所难免。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行监督职能过程中,在加强协调沟通的同时,要坚决摒弃不讲党性讲人情、不讲真理讲面子、不讲原则讲关系的错误倾向,克服好人主义和明哲保身的思想。要以维护企业和职工整体利益为己任,坚持原则、恪尽职守、敢于碰硬,特别是对那些阳奉阴违、不作为,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的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遇事畏首畏尾、和稀泥,是做不好监督检查工作的,更谈不上抓工作的落实、有什么作为了。
 其次,要严格实行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职务犯罪预防作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的重点任务,要明确纳入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具体项目分解到责任部门,从制度上将责任部门的责任与部门领导个人的责任紧紧联系在一起,调动责任部门、责任人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并定期对他们负责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那些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出现问题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以儆效尤,使接受监督、按制度办事逐渐成为各职能部门特别是部门负责人的自觉行动。
 第三,要把监督检查与指导工作相结合。监督检查以及责任追究是手段,目的是力求工作的有效落实。因此,在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监督检查过程申,纪检监察部门更要注重分析研究工作落实不力的原因,查找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督促、指导相关部门采取克服不足、解决问题的措施,健全完善有利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配套制度,起到举一反三、杜绝今后的良好目的,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造声势,在职务犯罪预防中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一是选准案例体裁,形成有效的警示效应。剖析案件,进行警示教育是纪检监察部门有别于其他宣传部门的特色和优势,但如果体裁选得不准,案例剖析不透,轻描淡写,就会大大降低教育效果。要通过选择警示性比较强的典型案例,深刻揭露职务犯罪的危害性,深入剖析犯罪人员堕落的轨迹和思想根源,增强受教育者的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要针对不同的受教育群体,选择不同的案例体裁,做到有的放矢,有说服力、感染力,达到入耳、人脑、入心的效果,切实触及受教育者的思想,震撼受教育者的灵魂,使受教育者从直观、形象、具体的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二是突出重点人员,收到“治本”的警示效应。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多发于领导干部和管人、管物、管钱等重要岗位干部中。从根本上讲,一些干部之所以走上了职务犯罪的道路,是因为他们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乃至权力观发生蜕变和扭曲,“官本位”思想、“个人至上、拜金主义”观念滋长,把公共权力视为私人特权,把个人利益凌驾于企业和职工利益之上,贪欲膨胀。同时,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干部的腐败行为,往往成为企业腐败现象和歪风邪气滋生蔓延的诱因,造成上行下效、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愈演愈烈的后果。因此,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必须抓住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干部这个重点,在开展普遍教育、营造舆论氛围、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法制观念和监督能力的同时,更要集中精力,经常性地开展对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干部的重点教育,警钟常鸣,不断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提高他们自身的免疫力,收到从根本上预防职务犯罪的目的。
 总之,职务犯罪是最为严重的腐败形式,危害极大。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特别是在当前国有企业处于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更是任重道远。为此,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把职务犯罪预防作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的重要任务,认真履行职能,发挥应有作用,为构筑惩防腐败体系、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做出贡献。

作者:陕煤集团铜川实业公司 睢 倩      编 辑: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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