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矿安监局对汉中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
煤炭资讯网 | 2018/10/23 9:58:57 安监动态 | ||
通报会会场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意见》和《关于切实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要求,10月15日-19日,陕西煤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光雄带领机关有关处室和渭南分局,对汉中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镇坪县、西乡县简池、赤北、白水溪、木竹坝等4处石煤矿进行了现场检查。 10月19日,检查组向汉中市通报了监督检查情况。田光雄在通报会上指出,2018年,汉中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中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煤矿安全攻坚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但也存在有“监管执法力度不够、安全培训不到位、应急救援能力弱”等问题和不足。 田光雄强调,汉中市煤矿自然条件差,技术条件装备落后,灾害严重,采煤工艺落后,事故风险大。田光雄要求,汉中市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要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市煤矿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一要不断提高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安全生产重要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行动上,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落实地方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二要进一步提高对全市煤矿安全风险的认识。要从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上来认识汉中市煤矿安全风险。三要进一步细化分解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解决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四要扎实开展好煤矿安全攻坚行动,认真完成第四阶段深化整治、第五阶段巩固提高的攻坚目标任务,并扎实开展好集中执法工作。五要形成煤炭、国土、公安、电力等各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合力。六要不断加强监管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七要切实加大煤矿关闭淘汰力度,用好发改办能源〔2018〕151号文件精神,充分利用产能置换政策和有利时机,加快小煤矿淘汰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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