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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金时代制定安全管理“十条红线”

煤炭资讯网 2018/10/23 17:39:42    安全专题
    10月12日,湘煤集团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四季度安全办公会暨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会在马田召开,并提出与制定出安全管理“十条红线”。
    1.矿领导住矿期间离开矿井;下井(带班)弄虚作假、有井下睡觉行为;下井带班不按规定三次汇报等未严格按规定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的。
   2.安排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操作人员和无证的特殊工种上岗作业的。
   3.在股份公司、管理局各级检查中隐瞒作业头面,重点头面的确定避重就轻的。
   4.一机供两头;作业头面微风无风作业;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
   5.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或不能自动切换;或未设置“三专两闭锁”的。   
    6.提升设备在保护装置失效或甩掉保护装置情况下继续使用的。
    7.突出矿井在采掘区域内瓦斯抽采不达标(以达标评判报告为依据);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动而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以消突报告为依据);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或监控系统失效)或者瓦斯超限断电失效或断电值设置大于规定的。
    8.未制定采掘探放水设计或未真实开展探放水作业的。
    9.井下遇到安全生产重大险情或接到立即停产撤人的指令后,没有立即停产撤人的。
    10.外委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未纳入矿井统一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
    对凡违反以下安全管理“十条红线”规定的,给予责任领导(矿级以上领导)500元以上的罚款并给予行政处分;同时加大过程考核与十条安全管理红线的挂钩力度。查处一起对责任单位每起加扣10分,对查处单位(属专员的对专员)每起加扣5分。


本网特约记者:尹志明      编 辑: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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