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耿礼鹏:应罚不罚,是宽容还是纵容? | |||
| 煤炭资讯网 | 2018/11/19 17:56:01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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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参与了由执法部门组织的执法复查检查验收工作,检查缘由简单明了,就是对前期执法检查文书进行复查验收,对新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落实。 在前期的执法检查中,出具了检查记录、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文书明确的记录着检查时间为8月2日,要求隐患整改是11条、明确了整改时限是3个月,复查验收时间是11月2日。但复查时间逾期了10余天,该部门现场复查验收是企业一条未整改,隐患还是隐患,问题依旧是那个问题…… 现场复查时企业提出了种种不整改的理由和请求,执法部门果断抉择,依照现场复查意见,再给企业2个月整改时限…… 干安全工作的都知道,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企业是落实主体责任的主体,相关行业部门是监管责任主体,但面对现场的复查验收,应罚不罚,是宽容企业,柔性执法?还是纵容企业不履职?且隐患中还包括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就是定时炸弹,随时都可能发生安全事故。 当前,国家机构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中,新成立的应急管理部门多次要求属地安监管理部门,在改革期间,要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要严格按照原“三定”方案推进各自的安全工作落地生根。 企业有困难,作为监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本无可厚非;但企业以困难为借口而不拒整改隐患,算那一出,出来安全生产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贴近群众服务,扎根基层为企业分忧解难是安全工作者理应知事,作为安全,从源头控制并消除隐患是做大做好企业安全工作的本源,没有了安全,谈何发展,谈何成绩。作为安全工作者,只有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切实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使命,用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才能消除隐患、才能促进企业发展、才能平一方安全,才能无愧于党、无愧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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