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学会:基层工会改革的基本思路及内容探讨 | |||
煤炭资讯网 | 2018/11/2 10:00:31 论文、言论 | ||
基层工会在我国工会系统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无论企事业单位、机关,还是社区、行政村等都可以设立基层工会。以往因制度方面的缺陷,使基层工会无法充分发挥作用,对国家总工会整体效能的发挥产生了制约。需要从多个方面对基层工会实施改革,在新形势下实现工会转型,从根本上维护职工权益。 一、创新法律法规,加强基层工会作用 (一)推进基层工会组织结构性变革 依据区域或企业情况,组织区域性和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工会,确保基层工会具备独立特点,规避传统基层工会模式弊端,将工会的价值和作用发挥到最大。该模式能够对工会组织结构进行优化,扩大工会组织覆盖范围,充分发挥基层工会在职工利益维护方面的作用。明确区域性和行业性基层工会特点、任务、工作机制和组织体制等,制定相关标准,使我国基层工会组织结构更加规范。 (二)充分吸纳农民工入会 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过程中,要考量农民工特点,最大限度吸纳农民工入会,并对其合法权益加以维护,使基层工会组织基础更加稳定。工会在吸收会员方面要突出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脑力劳动者,弱化工会会员的单位属性。这既满足了工会拓展吸纳领域的要求,也为社区、农民工工会组建提供借鉴和法律依据。基于农民工特点,建立适合的工会运作模式,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立法。除了工会本身,还要依托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监督管理用工市场,从根本上对农民工的权益加以保护[1]。 (三)为基层工会提供充足的活动空间 基层工会作用的发挥,除了法制基础之外,还需要政府及社会各方力量支持。为基层工会提供充足的活动空间,有助于工会职能的维护和表达,是市场经济环境发展的必然。当前,我国主要有两种基层工会组织。其一,民办工会组织。由工人自发组织,工会主席选举产生。其二,官办工会组织。采用传统运作模式,行政色彩浓厚。事实上,基层工会改革的关键是推进非公有制企业中新型工会的建立和发展,并改革官办工会组织体制。 二、完善劳动关系制度,强化基层工会表达和维护机制 (一)形成多层次谈判结构 完善集体谈判体系,使其呈现多层次、立体化特征,发挥集体谈判的价值和作用。采用专业方法,对行业和区域集体谈判机制加以构建,在集体谈判中发挥上级工会作用,提高劳动关系调整层次,加大劳动关系调整力度,拓宽劳动关系调整范围,使劳动者整体力量得到提高。除了拓宽区域性、行业性集体谈判范围之外,还要增加就业、特殊权益保护、劳动安全等方面的谈判内容,以此为背景,促进行业、区域、企业多元谈判结构的形成,凸显集体谈判价值,维护工人合法权益。 (二)提高谈判主体能力 加大工会组织建设力度,并对雇主组织进行不断完善,明确政府在集体谈判中的作用。除了完善工会组织体系之外,还要兼顾工会谈判能力的提高,组建由工商、司法、税务等部门构成的工资谈判专家组,以劳方代表身份参加到集体谈判中。企业代表则需要改革雇主组织,使雇主组织体系与工会结构相匹配,使其具备较强的劳动关系协调能力。政府部门除了制定劳动标准之外,还要参与到集体谈判中,干预谈判过程和合同实施,消除集体谈判的矛盾。该种方式适用性强。 三、健全企业民主参与制度 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工人影响企业决策的行为都能够被视作民主参与。市场经济背景下,普遍倾向于依托民主参与方式,对劳动关系中的各类问题进行协调和处理。在部分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将企业的民主参与权利充分体现出来。该模式不仅能够得到劳资双方认可,而且能够减少成本及劳动力支出。该过程中,要注重制度的灵活性,使之适合非公企业民主参与。部分非公企业规模比较小,可采取简单的方式进行规范。依托民主议事会、民主管理生活会等形式,规范其权限、议事规则等,逐渐形成完善的制度。当企业规模扩大,经营水平达到一定标准之后,替换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企业民主参与与当前的国际惯例和现代企业管理趋势相符合,需要基层工会不断探索和努力,不断发展和更新工人利益维护形式[2]。 综上所述,基层工会的改革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完成的,基层工会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督促检查工作,既要注重典型引路,还要搞好舆论宣传,改进工作作风,深入一线,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拓展联系职工路径,激活基层“神经末梢”,将基层工会工作探索及实践落到实处。通过基层工会改革,增强企业职工的获得感和满足感,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展现新作为。 参考文献: [1]严芳.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思路与对策探讨[J].企业文化旬刊,2015,(9):112. [2]谢小东.新时期下企业基层工会工作优化建议[J].现代国企研究,2016,(20):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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