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蒋昌明:提高职工在工资分配中的参与度 | |||
| 煤炭资讯网 | 2018/11/4 10:43:15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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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25日,国务院《关于改革国企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出台,这是国有企业职工久盼的甘露,也是我国对国企工资分配管理办法的重大改革,其核心就是要让国企薪酬与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改革后建立的分配制度,要求以岗位价值为依据,以业绩为导向,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并结合企业经济效益,通过集体协商等形式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的工资水平。《意见》规定,工资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与之同时,加强全员绩效考核,使职工工资收入与其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紧密挂钩,切实做到能增能减。
工资涉及的是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企业一线职工对深化改革较大幅度地提高收入有着强烈的期盼,但对如何落实却存有疑虑。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职工的工资收入除绩效考核外,还与学历、职称等挂钩,表面上看起来比较公平,但实际上,绩效考核基本是固定模式,除一般化的考核外,并没有充分体现员工创造的价值与贡献,等同于另一种形式的“大锅饭”。而且,学历、职称与职工工资挂钩,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职工学习的热情,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拥有高学历及职称者并不比普通职工工作出色,一些真正能解决问题的技术大拿反倒没有高学历和高职称,因此,这样的分配也不能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还有,有的管理人员在分配工资时,按个人好恶、关系亲疏分配,更加偏离了多劳多得的原则。 针对这些工资分配中存在的弊病,我们企业职工有许多的想法和期盼。工资改革事关企业职工切身利益和积极性的发挥,如何根除工资分配中存在的弊病,确保职工从工资改革中获得经济上、心理上的平衡呢?对此,笔者认为,企业应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高职工在工资分配中的民主参与程度。 提高职工在工资分配中的参与程度,可以畅通职工诉求渠道,化解企业内部矛盾。笔者所在企业经过多年的工资改革和实践,形成了以岗位、技能、贡献和效益挂钩为主要内容的岗位工资制,试行收入与贡献更为紧密的工资分配制度:一是以实现劳动价值为依据,确定岗位等级和分配标准,经职代会通过形成。单位将全部岗位划分为科研、管理、生产三大类,每类划出多个等级,每个等级都有应的工资分配标准;二是以岗位性质和任务完成情况为依据,确定工资分配数额,根据实际贡献、创造价值大小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向生产一线、关键岗位倾斜,让为工作,为企业做出成绩,取得显著成果的贡献者得到更多回报。企业基层的班组,队(科)每月召开一次民主管理会,每月职工贡献多少,工资收入金额大家都一目了然,这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从而激发了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笔者认为,提高职工在工资分配中的参与程度,既能切实解决企业工资改革分配中的突出问题,又能让职工通过亲历参与协商过程,真正体会到企业的难处,促使广大职工习惯于用换位思维看待问题。也只有这样,企业的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才容易被职工所认同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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