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陕西煤矿安监局榆林监察分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全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会和11月5日省局局长办公会等会议精神,就岁末年初的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制定了八项硬措施落实近期各级会议精神。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各级会议精神,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坚决扛起责任,切实保障辖区煤矿从业人员生命安全。
二是立即行动,加大监察的力度和强度,从严执法,对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零容忍”,上限处罚。
三是对所有监察计划要采用“四不两直”的监察方式进行监察,并抽取监察计划中不低于80%的矿井采用夜查、下午查、节日查、回头查等方式进行监察。
四是加大对个人的处罚力度,做到既罚单位,又处理个人,特别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矿井,要找出责任人、决策人,从重处罚。
五是突出工作重点,紧盯有举报、炮采、停产停工、建设矿井、有冲击地压风险的五类矿井。
六是认真吸取近期煤矿事故教训,积极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公开裁定会、区域式监察等活动,在辖区发挥震慑作用。
七是与地方政府加强沟通联系、联合执法,落实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形成煤矿安全工作合力。
八是严格执行值班带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处级领导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遇有突发情况和重大事项,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