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煤矿安监局督查普洱市煤矿安全生产 | |||
| 煤炭资讯网 | 2018/12/1 10:38:36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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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领导率局机关、红河监察分局人员组成的督查组,按照“双随机”要求对普洱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查检查。 期间,督查组深入澜沧县的5处煤矿进行了“四不两直”检查,重点对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应急救援和“四项工作措施”落实等内容进行检查指导。结合检查情况,督查组组织煤矿企业和市县两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召开的反馈会,就抓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四个强化”和“四个严厉打击”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建设行为。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以“零容忍”态度开展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严把煤矿检修审批关,对证照不全、以检修之名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二是强化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厉打击安全投入不足和超能力生产行为。各煤矿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四项工作措施”落实,分析研判煤矿存在的安全风险,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保障安全投入到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人员责任落实到位,严厉打击煤矿赶工期、赶进度、赶产量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强化煤矿现场管理,严厉打击“三违”行为。煤矿必须再次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持续加强煤矿井下现场管理,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四是强化煤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应急保障能力不足冒险蛮干行为。必须高度重视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编制符合煤矿实际的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进行演练,提高煤矿应急管理能力,对应急救援力量不足、应急救援物资不够的煤矿要立即停止生产,对应急保障能力不足冒险蛮干行为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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