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煤芙蓉叙永煤矿发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补充规定》 | |||
| 煤炭资讯网 | 2018/12/14 16:11:38 安全专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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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为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搞好隐患闭环管理,近日,川煤集团芙蓉公司叙永煤矿发布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补充规定》。 此次出台的补充规定,是按照12月芙蓉公司安全办公会上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家雷对安全工作提出的要求制定的,目的是责令各部门加强各类违章和隐患的现场查处整治力度,对待“三违”和隐患要零容忍,严格执行“一罚,二停,三问责”的执法流程;对事不对人地执行“不给面子,不听解释,不讲客观”的高压管理,要求安监部门严格遵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追查处理,必须做到“一人被处理,人人受教育;一队被处罚,队队受警示”。 新规定重点在如下方面进行了补充:一是C、D级隐患必须有检查人员现场督促整改,完成后方可离开;二是B级隐患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整改;三是要求A级隐患必须在3天(72小时)内完成整改。四是C、D级隐患若因材料原因不能现场立即整改的,升级为B级隐患进行管理。五是凡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一律停产进行整改,并从严处罚。六是所有隐患提交验收申请后,由安监部牵头组织,在16小时内完成验收。 该项新规定一经发布即严格执行,几日内已有5名干部因违反新规定受到了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在矿内引起了较大反响。相信此新规定的执行落实,对于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提升干部履职,绷紧安全之弦,坚决打赢年末安全保卫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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