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简讯  散文  诗词  摄影  幻灯片  书画展  局矿快报  党群工作  安全专题  经验交流  通讯特写  厂商在线  矿建勘探  领导访谈  论文言论  人物展示  文教卫生  图片新闻  安监动态  煤企聚焦  焦点话题  事故快报  小说故事杂文  在线投稿 |  特约通讯员档案

王红峰:犬只管理,当先禁养烈性犬大型犬

煤炭资讯网 2018/12/4 12:16:51    一事一议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时常能感觉到犬只扰民的存在——公园、小区等公共场所中犬只横行无忌的身影和随意便溺的痕迹;楼道里熏人的气味和狗毛;夜半把你惊醒的犬吠声;少数养犬人出门遛狗未束犬链,给怕狗之人带来极大的心理恐惧。如我的大姐素来怕狗,前不久带着外甥孙女去菜市场买菜,为了躲避未束犬链的大型犬的追逐,摔倒在地,多处皮肤擦伤,所幸没有骨折。
  养犬需要讲公德,严自律。不让犬只扰乱他人的生活、威胁他人的安康、影响公共的环境等,应是起码的公德。无论从防疫和卫生,还是安全考虑,养犬必须去挂牌登记,给狗注射狂犬疫苗;出门遛狗,必须拴住犬只。很可能,你眼里的“宝贝狗”,在他人眼中就是“恶犬”“夺命犬”。
  期待各地建立烈性犬只禁养制度、犬只登记制度、免疫登记制度等, 以保障公共安全、公共卫生以及公共秩序。在文明城市创建中,更要引导市民共同遵守“不可以养烈性犬,出门带狗绳,随时清理狗便”等文明养犬“规则”。


作者: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老龄委 王红峰      编 辑:肖平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