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简讯  散文  诗词  摄影  幻灯片  书画展  局矿快报  党群工作  安全专题  经验交流  通讯特写  厂商在线  矿建勘探  领导访谈  论文言论  人物展示  文教卫生  图片新闻  安监动态  煤企聚焦  焦点话题  事故快报  小说故事杂文  在线投稿 |  特约通讯员档案

继承居民养老保险 不用再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

煤炭资讯网 2018/12/5 11:50:21    一事一议

        12月4日,北京市社保中心发布“关于优化办理城居保注销登记流程减少证明材料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即日起,在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注销登记业务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不用再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材料。社保经办人员在办理此项业务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通过调取卫计、民政部门的共享数据,获取参保人员死亡信息。

如因数据推送滞后,信息系统暂时无法获取参保人死亡信息的,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可提供死亡证明材料,再办理业务;如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可留下联系方式,待系统数据可查后,社保经办人员会及时通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前来办理业务。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解丽



来源:北青网      编 辑:也禾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