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简讯  散文  诗词  摄影  幻灯片  书画展  局矿快报  党群工作  安全专题  经验交流  通讯特写  厂商在线  领导访谈  论文读书  人物展示  图片新闻  安监动态  矿业新闻  焦点话题  事故快报  小说故事杂文  在线投稿 |  特约通讯员档案

11部门督促“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

煤炭资讯网 2018/12/6 9:47:02    要闻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11个部门4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尚未确定过“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名单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在本通知发布后三个月内确定首批名单。要合理安排确定后续处置企业名单,原则上应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处置工作。

            通知明确,分类处置“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的直接债务,提出要完善政策与制度环境,加大对兼并重组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供发放并购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并购票据和引入并购基金。

           自2016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幕开启至今,大部分行业去产能进程已经接近尾声。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认为,剩下的无效产能多集中在“僵尸企业”,由于目前的制度安排,有一些“僵尸企业”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置。《经济参考报》记者也了解到,去产能企业负债水平处于高位,偿债压力较大,而且债务构成复杂,处置成为棘手问题,进展较慢。

           根据通知要求,要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债务,加快“僵尸企业”出清,有效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助推经济提质增效。其中,由“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法人单位作为借贷主体、债权债务关系清晰的债务被归为直接债务,处置方式是依据营业价值、债务清偿能力、资产负债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关法规,分别采取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债务重组、兼并重组等方式分类处置。

         针对由企业集团作为借贷主体统借统还实际用于“僵尸企业”和退出的合法合规在籍产能项目债务,通知要求,允许相关企业和债权人自主协商一致后清分“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统借债务并纳入直接债务处置。此外,自主协商处置“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的担保债务,可按照产能占比等因素予以部分解除。

           此外,一些制度梗阻也将被打破。通知明确,可积极利用产权交易所、租赁、资产证券化等多方式充分盘活“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有效资产,用于清偿债务。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 辑:也禾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杨建华  编辑:欧阳宏(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胡九潭、孔德金、王金启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