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对深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再要求 | |||
| 煤炭资讯网 | 2018/12/8 10:41:26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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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与省煤炭工业管理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当日召开的山东能源龙矿集团龙郓煤业有限公司“10.20”重大冲击地压事故警示教育视频会议精神,对进一步深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再要求。 会议结合云南省2000年以来发生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深入分析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围岩性质特殊、地质构造复杂及煤层赋存差、自然灾害重、治理难度大等客观因素,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技术和现场管理不到位、灾害防治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等主观问题,特别是顶板事故多发(占事故起数的55.51%、死亡人数的38.63%)的深层次原因;剖析了今年以来11起事故反映出的煤矿从业人员高年龄、低素质,煤矿一线指挥生产的矿领导、区队长、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等骨干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管理人员看惯了、从业人员干惯了、所有人员习惯了”的突出问题。强调要深刻汲取省内外煤矿事故教训,切实提高危机意识,查找自身不足,整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同时,对开展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工作作了动员部署,对推进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会诊”工作作了专题培训。 会议强调,全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煤矿企业要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视频会议要求,结合实际抓实五方面工作,确保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推动煤炭行业长治久安。 一是深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压实。煤矿企业要对照云南煤矿安监局梳理的企业安全主体责任18方面27大项70小项内容、全员安全责任5方面17项内容,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明责知责;压实投资人(实际控制人)、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三个关键人”和决策层(投资人、法人、实际控制人)、管理层(五职矿长)、技术层(五职技术员)、操作层(带班矿领导、区队长、班组长、安全员、瓦检员)“四个关键层”责任,强化履责尽责;突出全员履职能力、履职行为、履职效果的监督考核,强化查责问责。 二是深入推进安全“体检”“会诊”。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要求,制定方案、绘图列表,集中对灾害重(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水害威胁严重、冲击地压或顶板灾害严重)、采深大(超过600米)、人数多(单班入井人数大于100人)、管理弱(安全管理薄弱、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煤矿逐矿开展安全“体检”“会诊”;围绕查大系统、控大风险、治大灾害、除大隐患、防大事故,逐一对标对表,“看病、开方、除病”,系统排查致灾因素和重大安全风险,整治消除重大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深入推进重大灾害防治。要按照云南煤矿安监局、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印发的《推进煤矿重大灾害防治“五个转变”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防治工作重点,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发力;大力提升煤矿机械化水平、推进“一优三减”,开展预防性技术监管监察,促进煤矿开拓布局合理、系统简单优化、装备工艺先进、生产均衡有序,重点把好生产水平及采区布置、采区生产系统、巷道施工顺序等重点关口,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四是深入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要督促煤矿企业对照《云南省井工煤矿事故隐患排查表》和《云南省露天煤矿事故隐患排查表》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落实“日排查、周分析月总结、季通报”的长效机制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内生机制;对照“体检”“会诊”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以及今年以来上级督查检查、全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督查检查、煤矿自主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按照“五定”原则,逐项落实整改、“清零”销号。 五是深入推进“四项措施”落实。要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切实落实煤矿“八定”(定采掘头面数、定检维修作业点、定入井人数、定工作内容、定工作量、定组织方式、定安全规程措施、定安全管理责任)要求,按照《云南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试行)》推进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和瓦斯抽采达标评判,严格落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确保落细落地见效;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强化对煤矿企业的指导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当好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联络员”、工作“督办员”、技术“服务员”、普法“宣传员”、风险“预警员”,共同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全省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全体人员,省属国有煤矿企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深度超过600米矿井、2000年以来发生过较大以上顶板事故及近5年来发生过2次以上顶板事故的煤矿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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