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希军;健全机制整治“四不为” | |||
| 煤炭资讯网 | 2018/12/9 18:01:36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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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拳反腐,从严治党成为常态,但也有少数领导干部怕出错、怕出事、怕问责,不同程度出现了“四不为”,即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不作为。因此整治“四不为”已成为着力解决各级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的迫切问题。笔者认为,整治“四不为”,健全机制是关键。 思想入手,构建教育机制,破解不想为的问题。思想是总开关,“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整治不想为,就要 紧扣理想信念教育这个基础环节,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理论辅导、学习研讨、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补足党员干部精神上的“钙”;通过狠抓党纪政纪教育,以收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树立正反两面典型等方式,荡涤党员干部思想里的消极性、被动性、习惯性,从而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引导提升,建好培训机制,解决不能为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调研时,曾对一些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能力不足问题,提出了要加强培训、加强实践锻炼、加强总结提高的要求。整治不能为,就要针对党员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这个关键环节,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需求调研,查缺补漏找短板,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分层分类,以系统学习、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强化学习培训,解决党员干部本领恐慌的问题。 区分开来,启用容错机制,避免不敢为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构建容错纠错机制,以坚持“三个区分开”为原则,鼓励干部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形成允许改革有失误、但不允许不改革的鲜明导向。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指出要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建立并启用容错纠错机制,是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的举措,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容错纠错机制和典型案例的宣传解读,客观、公正评价党员干部,鼓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有为,以此激发干部在岗在位在状态、敢抓敢管敢担当。 督查督导,健全惩治机制,追究不作为的问题。古有“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今有纪严于法、纪挺法前。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的“四不为”问题,影响的是党员干部的形象,损害的是党的事业。因此,通过不同形式开展效能督查和各类工作督导,筑牢不作为的监督制约防线,健全责任追究惩治机制十分必要。对党员干部在改革发展、克难攻坚过程中,因不作为而造成党和国家利益受损或不利影响的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进行责任追究,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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