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峰:文明“立法”才能拉住“拽鹅”的手 | |||
煤炭资讯网 | 2018/2/26 15:13:15 一事一议 | ||
春节期间,邯郸市广平县东湖公园上演尴尬一幕,一名男子当众从水中抓住一只黑天鹅的脖子,强行将其拽上岸拍照合影。男子的“野蛮行径”当即遭到众人谴责,不少网友称“丢人,掐你脖子试试!”(2月24日燕赵晚报)。看到这则新闻,笔者认为:文明“立法”才能拉住“拽鹅”的手! 古人云:“使人疲惫不堪的不是远处的高山,而是鞋子里的一粒沙子”。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是靠每一位市民在公共场所的一言一行和一举一动塑造出来的,一个人美好的形象是靠自己的文明举止塑造出来的。但现实中不乏这样不文明不卫生的“陋习”:比如,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公共场所吸烟、乱涂乱画乱张贴、破坏损毁公共设施、房前屋后乱堆放、乱穿公路闯红灯、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拽天鹅脖子合影等等。这样的陋习不但破坏了我们生活的环境,影响了市容市貌,更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格格不入,严重损害了中国形象。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5月4日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中宣部部长刘奇葆在2015年初召开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指出,精神文明重在建设,同时对社会不文明行为也要敢抓敢管,敢于“拍砖”。 对不文明、不卫生行为说“不”,既要党委、政府主导,又要全民合力参与。但是,这一切仅靠宣传教育是远远不够的,仅靠市民自觉自律作用也是有限的,必须要有制度来规范的。也就是说,市民素质的提高,良好城市秩序的形成,其实就是各种法律制度被充分尊重和遵守的过程。法治是文明的保障,文明是对法治的疏导。如近年来,武汉市、杭州市等地出台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就以立法的形式向社会不文明不卫生的“陋习”“拍响了砖”。 文明是一种道德修养,体现一个人、一个地域、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素质。文明还是一种理念,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中国作为一个有着五千多年文明的大国,不文明行为更是让人不能容忍,让人看不惯、看不起。总之,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形成对不文明行为不纵容、零容忍的良好氛围,才能使不文明现象无处藏身、无处遁形。只有坚决对不文明行为说“不”,只有坚决把不良风气压下去,一切不文明行为才不会有市场,一个崇尚文明的社会风尚才能形成,新风正气才能大张旗鼓地树起来,社会主义的文明之花才能在神州大地处处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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