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重拳治理教师有偿补课:情节严重者,取消教师资格!(附举报电话) | |||
| 煤炭资讯网 | 2018/3/11 14:40:46 天下事 | ||
|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将于3月至7月在全省中小学校继续开展治理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对涉事教师的处罚最重可开除,所在学校在文明校园评选中也将被一票否决。
此次治理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将采取先自查自纠,再集中治理的形式,将重点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推荐、诱导、逼迫学生及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课上不讲、课后培训机构或补习班讲等情况。 如果发现有偿补课情况会如何处理?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取消其参加各级各类评优资格,所在学校在各级文明校园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 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优秀教师等荣誉获得者参与有偿补课的,撤销其称号及待遇,并予以通报。参与有偿补课受到处分的教师,暂缓教师资格注册,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党员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再做出行政处理。 对于有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省教育厅还将建立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曝光平台,通报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和处分情况。同时,还公布了省教育厅及各地市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其中省教育厅举报电话为0531-81676761,济南市教育局举报电话为0531-66608051。
(本文内容来源于济南时报,转载请注明来源并转载包括二维码在内的所有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