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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 奇:误认江豚为港猪,如此调查需反省

煤炭资讯网 2018/3/11 14:48:15    一事一议
    近日,一组山东威海有人当街宰杀江豚的照片在网络热传。接到网友的举报后,威海市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曾私信回复网友称,照片里的动物为当地人俗称的“港(jiang)猪”,不是江豚,而这一言论随即引发争议。而后,威海市南海新区管委会又通报称,经调查,照片里的海洋生物为江豚属,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涉案人员已被拘留。(3月10日《北京青年报》) 

  是“港猪”就不是“江豚”吗?如此逻辑,令笔者不免想起春秋战国时期著名的诡辩命题“白马非马”。当然,白马是马,港猪也是江豚。虽然不能肯定,有关部门在第一次回应时,是否抱有“大事化小”“应付了事”“指鹿为马”的心态。可如此不严谨的调查态度,也需要深入反省。 

  且不说“港(jiang)猪”与“江豚”在字面与读音上十分相近(“jiang”音与“江”近音,“猪”与“豚”近意),单从生物特征看,就不该轻易断定,“港猪”不属于“保护动物”。事实上,被专家认定为“东亚江豚”的所谓“港猪”,与人们熟知的中华白海豚,仅在背脊上有相对明显的区别,其鲸类动物的特征依旧突出。 

  不可否认,“有江豚生活在海中”的确“鲜为人知”,可这也绝对不是判断失误的理由。若是在接到举报之初,有关部门能主动找到海洋专家鉴定,或是带回生物样本调查,甚至能“百度一下”简单对比,结果也许完全不一样。试问,有关部门在初步调查之时,又是通过什么途径,认定俗称的“港猪”是可以捕杀的呢? 

  “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自革命战争开始,我们党就一向重视调查研究工作。毛泽东同志认为,正确的调查研究的方法和端正严谨的态度是确保调查研究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面对一起可能涉及捕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案件,怎能轻忽?归根结底,出现“自摆乌龙”的舆论事件,是调查研究“不深”“不细”“不实”的结果。从中也反映出,相关部门在面对网友举报时,不够重视的态度。 

  “网民来自老百姓,老百姓上了网,民意也就上了网。”面对网友的好心举报,草草调查不但会放纵违法行为,它也在间接打击网友们的举报热情,进而伤及政府部门仅存的公信力。在网上发声释疑,“求真求实”比“求快求简”更重要,威海市南海新区管委会何必在未调查清楚的清楚的情况下,草率回应? 

  无论涉及什么部门、催生什么事件、抱有什么立场,都不能低估网友求真务实、探寻真相的决心。可以看到,随着“建设美丽中国”的观念深入人心,网友对动物保护的热情也日渐增高。面对网友的关注,严谨、细致、全面的调查研究过程,才是化解争议最需要的。误认江豚为港猪,值得所有人反思。

来源:天府评论      编 辑: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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