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煤广能公司绿水洞矿加强基层单位非生产性费用管理工作 | |||
| 煤炭资讯网 | 2018/3/14 9:22:36 经验交流 | ||
|
【本网讯】为了维护职工利益,杜绝用职工工资开支非生产性费用现象,近日,川煤集团广能公司绿水洞煤矿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基屋单位非生产性费用的管理工作。 该矿对基层单位非生产性费用实行“限额控制,包干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及限额内由矿报销,超支不予报销,结余费用可以结转到下月及下一年度使用”的原则。明确了基层单位非生产费用只用于基层单位正常发生的班组长的电话费、办公费(不含办公用纸、笔)、稿费、民管会补贴、误餐费。经基层单位队长、科室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和工会主席联名签字的有效凭据,分别在纪审科、矿长办公室登记(超过控制额不予登记和报销),经矿工会主席审核和经营副矿长(或矿长)审签后,财务资产科凭有效签字和有效发票予以报销。 同时,该矿要求各基层单位的非生产费用,严禁挪作他用,否则,按挪用金额的1-3倍处罚所在单位的党政负责人;要求财务科每月按单位统计报销费用,列出各单位本月报销数和累计数;纪检审办公室每季度组织相关科室对各单位非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若矿长办公室对超出控制额指标进行登记的,处罚矿长办公室200元/次,其中经办人员承担70%,负责人承担30%;对未经矿长办公室登记,财务资产科予以报销的,处罚财务资产科200元/次,其中经办人员承担 70%,负责人承担 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