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赖雇人恶意抬价又悔拍 150万元竞拍保证金飞了 | |||
| 煤炭资讯网 | 2018/3/2 9:25:50 天下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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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达到高价变现目的,被执行人竟雇人恶意抬高竞拍价格,在竞拍成功后又故意悔拍,破坏司法拍卖。日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受雇参与拍卖的彭某、莫某作出不予退还已交150万元竞买保证金的处罚决定,并对被执行人予以严肃惩戒、教育。 这场网络竞拍始于一宗借贷纠纷。在这宗借贷纠纷中,忠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判对重庆某商业银行履行本息约2000万元的还款义务。银行申请强制执行,后双方达成协议,又撤回了执行申请。被执行人曾承诺于2015年12月21日前付清所有款项,但一直未支付。 2016年7月,银行再次申请强制执行,市二中法院受理后,对被执行人位于忠县忠州镇的车库(面积3083.27㎡,共105个停车位)进行了司法评估。评估报告出台后,被执行人对评估价格提出异议,但又提不出证据,故意拖延标的物处置时间。在驳回异议后,法院于2017年10月16日在淘宝网组织网络司法拍卖,彭某以910万元价格竞得该房屋,后悔拍。12月4日,法院再次组织网络拍卖,莫某以801万元价格竞得该房屋,后又悔拍。 执行法官察觉到其中端倪。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涉嫌指使彭某、莫某参与恶意竞拍,遂要求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到法院接受询问。在事实面前,被执行人承认安排了彭某和莫某参与竞拍,意欲哄抬价格,以达到高价变现的目的。 在识破真相后,市二中法院依法决定对莫某、彭某已交的150万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对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警告如再干扰司法拍卖,法院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该法定代表人当场悔过。 为了成功执结该案,市二中法院执行局与报社、电视台、县委宣传部等部门多方联动,借助媒体广泛宣传,并再一次组织网络司法拍卖。 终于在2018年1月底,向某以832万元成功竞得该标的物。至此,执行法官在化解重重困难后,终使申请执行人拿到了案件款项。 专家点评 重庆市渝北区两路法律服务所主任郑文成认为:根据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网络拍卖若干规定》第24条第1款,“拍卖成交后悔拍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竞拍成功者恶意竞拍,还将涉嫌阻碍司法拍卖,人民法院可根据《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其予以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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