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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南公司党委制定出台《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煤炭资讯网 2018/3/26 9:15:37    党群工作
   【本网讯】近日,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贵州盘南公司党委制定出台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公司党委成立了中心组学习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参加学习人员: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及相关人员。
    《制度》规定,公司党委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每次集中学习,在成员中应明确一名中心发言人作专题发言;中心发言人要提前研读有关学习材料,围绕学习主题认真做好发言准备;其他班子成员应结合分管工作实际,积极参与讨论,交流学习心得体会,活跃学习氛围。
   学习内容,主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
   中心组成员要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要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统筹好工作与学习的时间,不能无故或借故缺席。中心组成员参加集中学习的参学率不得低于80%,补学率达100%。每年12月15日前,中心组成员要写出全年学习总结交给组长,汇报学习成果。

本网通讯员:罗应书      编 辑: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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