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新闻网讯(记者 林阿玲) 3月25日,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翠屏山煤矿发生煤泥污染小溪河事件。26日,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对翠屏山煤矿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27日将事件处置情况报告龙岩市人民政府。据悉,企业将面临环保部门的严厉处罚。
25日下午,小溪河黉门桥下的排洪口出水突然变得污黑,汇入小溪河后,瞬间将河道水体染黑。发现异常后,新罗区南城街道、龙管委巡查员和媒体调查组记者迅速前往出水口上游排查,发现黑水来源于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翠屏山煤矿沉淀池旁的煤泥堆场。
据初步调查,翠屏山煤矿在清理矿井水沉淀池底部的煤泥后,将煤泥堆放于旁边过水涵洞上方的一处空地(无防渗措施),铲车在翻晒煤泥时,将涵洞盖板挖出一个窟窿,导致堆场煤泥流入涵洞,煤泥被涵洞水冲刷后,通过市政雨水沟排入小溪河,造成污染。
事件发生后,市、区环保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同时责令企业连夜组织矿工运沙袋堵截上游来水,用管道将上游来水引至下游,紧急清理泄漏煤泥,全力将污染降到最低。经过一夜奋战,流入涵洞内的煤泥基本被清理干净。26日早上,涵洞出水变干净,黉门桥下排洪口水质逐渐好转。
据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5日事件发生后,连夜约谈了企业负责人,目前正在对案件做进一步审查处理。市、区环保局将按照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26日,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对翠屏山煤矿5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矿长肖东春处罚5000元;给予矿总工林思益诫勉一年处分,并处罚金5000元;矿环保管理员路龙荣处罚3000元;矿施工队长沈金铁处罚1万元;给予矿施工队铲车工任贵良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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