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盘江土城矿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 |||
| 煤炭资讯网 | 2018/4/2 11:46:19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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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3月31日,贵州盘江精煤股份公司土城矿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华人了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全国“两会”精神,矿领导及机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学习讨论。 矿党委书记胡荣华贯彻传达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和王沪宁、丁薛祥同志在参加贵州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及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精神。会议明确,习总书记全票当选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充分体现了党的意志、人民意志、国家意志的高度统一,是党心、民心、军心所向,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全体党员、干部要坚决拥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做到行动上“不议论、不猜测”,工作上“不等靠、不依赖”,严格按照矿年初职代会明确要求,稳扎稳打、紧凑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宗昱一边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一边阐述解读监察法的内涵和精神实质,以会人员就如何贯彻学习监察法进行热烈讨论。胡荣华在讨论时说,这次监察法的改革主要是整合反腐败资源的力量,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了国家公职人员监察的全覆盖,体现了反腐败工作的法治化,强化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是国家法制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工作史上重要的里程碑。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前,监察范围过窄、反腐的力量分散;通过体制改革,实现专责和集中统一,不敢腐的目标基本形成,不能腐的制度越扎越紧,不想腐的意识逐渐形成,所有权力必须要受到制约和监督。党员干部、机关科室手中的权力要规范,要符合党规党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党风廉洁建设工作中提高认识,不能出事,不能有事;纪委监察科要认真学习监察的程序、方式、监察职责,必须依规依纪办事,建立完善各项机制体制,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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