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将9万吨/年的煤矿纳入今年去产能重点 | |||
煤炭资讯网 | 2018/4/25 9:52:58 要闻 | ||
4月24日,据国家能源局,截至2017年底,全国公告生产和建设煤矿4980处、产能43.6亿吨,其中生产煤矿3907处,产能33.4亿吨;建设煤矿1156处(含生产煤矿同步改建、改造项目83处)、产能10.2亿吨。建设煤矿中已进入联合试运转的230处,产能3.6亿吨。 4月24日,据海关总署,3月份,我国进口动力煤(593, -11.00, -1.82%)(包含烟煤和次烟煤,但不包括褐煤)1252万吨,同比增加450万吨,增长56.11%,环比增加303万吨,增长31.93%。 4月24日,据媒体报道,2019年底前,邯郸将完成全市24家焦化企业焦炉烟囱和推煤、出焦等其他工序超低排放,凡达不到标准的,实施停产整治。 4月23日,经国家发改委批准,湖北省物价局发布调价通知,湖北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价每千瓦时(度)降低0.0256元,电价调整政策从2018年4月1日起执行(含当天抄见表量)。 4月20日,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2018年再压减钢铁产能3000万吨左右、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左右、淘汰关停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的目标任务。 此外,属于开采范围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叠的30万吨/年以下(不含30万吨/年)煤矿,以及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南方地区9万吨/年及以下(含9万吨/年)煤矿,纳入2018年去产能范围。 4月20日,太原市人大召开新闻发布会,《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5月1日起施行,运输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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