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新矿集团协庄煤矿职工代表履职有了“硬杠杠” | |||
煤炭资讯网 | 2018/4/25 13:00:30 通讯特写 | ||
【本网讯】为进一步规范矿职工代表履职管理,督促职工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发挥作用,山东能源新矿集团协庄煤矿工会制定了职工代表履职考核办法,为职工代表履职尽责设立了“硬杠杠”。 该考核办法明确了职工代表在矿职代会期间及闭会期间的工作职责,建立了量化考核表,实现职工代表履职行为的细化、量化、具体化。职代会期间,职工代表履职情况由矿工会进行记录;职代会闭会期间,职工代表履职情况由各代表组组长根据代表日常活动情况进行记录。年底由职工代表对个人履职情况进行自评;代表组组长组织选举人根据代表个人自评和职代会闭会期间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矿工会根据职工代表在职代会期间履职情况,结合代表组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综合考评意见经代表组组长会议审查后,对职工代表履职考核情况进行通报。职工代表履职成效显著的,对其进行表彰奖励,同时作为推荐集团公司工会积极分子的考评依据;评定为不称职的,视为职工代表不能依法履行代表职责,由选举单位按规定撤换或罢免其代表资格。 该考核机制的建立,让职工代表进一步明确了义务职责,激发了履职主动性,使踊跃参加民主管理活动成为该矿职工代表的工作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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