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煤矿安监局第一监察组 | |||
对哈南辖区煤矿开展“一通三防”与瓦斯防治专项监察 | |||
煤炭资讯网 | 2018/4/27 10:38:06 安监动态 | ||
(本网讯)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2018年“一通三防”等5个专项监察方案的通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煤与瓦斯突出虚假鉴定煤矿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4月16日至21日,黑龙江煤矿安监局第一监察组对哈南辖区3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1处高瓦斯矿井开展“一通三防”与瓦斯防治专项监察。 监察组对矿井落实通风管理、瓦斯防治制度、防突规定、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瓦斯等级鉴定、防灭火措施、煤尘防治措施、爆炸物品和井下爆破、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等有关规定情况进行了井上、下现场检查,并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培训整治推进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提升的通知》要求,对矿井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试。现场监察共发现隐患问题124条,责令9台设备停止使用,责令4处掘进工作面停止生产。 监察组在检查时强调:一是煤矿企业要认真吸取滴道盛和煤矿立井“4·4”较大瓦斯突出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清当前严峻形势,严格落实防范措施,推动瓦斯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专家在“一通三防”与瓦斯防治方面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以此为契机,开展好自检自查,对照完善补充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落实岗位责任,树立瓦斯防治到位才是最大效益的理念,将“一通三防”与瓦斯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稿件来源: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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