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煤矿安监局监察组来滇开展“一通三防”专项监察 | |||
| 煤炭资讯网 | 2018/4/29 16:03:49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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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至26日,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领导率交叉执法监察组,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部署要求,来滇开展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工作。 期间,监察组与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领导及有关处室、分局人员一道,深入大理州、曲靖市部分煤矿企业开展现场监察执法,共监察4个县区、7处煤矿,查处事故隐患164条,依法实施行政处罚190.6万元,责令停产整顿一处。监察结束后,监察组在昆召开反馈会,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反馈专项监察意见。 在大理,监察组对祥云县、剑川县的3处煤矿实施了监察,其中对1处煤矿存在的未按规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规定等问题和隐患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罚款62万元。在曲靖,监察组对富源县、麒麟区的4处煤矿实施了监察,其中对一处煤矿存在的未按规定时限整改“体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等问题依法实施行政处罚69.6万元,责令停产整顿。 在反馈会上,监察组分别听取了云南煤矿安监局、云南省煤管局关于煤矿“一通三防”监察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对云南省开展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察监管工作的措施、方法和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交叉执法过程中相互学习交流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针对此次专项监察发现的煤矿“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监察组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督促煤矿企业加强矿井通风管理,优化通风系统,规范局部通风管理,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二是强化煤矿瓦斯管理工作,加强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审核,强化煤矿瓦斯监控、瓦斯超限处置、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工作,优化瓦斯抽采系统;三是重点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进一步规范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确保瓦斯设防等级符合规定,督促突出矿井建立健全防突机构、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四是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夯实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煤矿事故隐患的整改监督及复查责任;五是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树立依法执法理念,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煤矿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把“一通三防”检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六是加强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各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有关煤矿生产的安全责任制,强化煤矿生产安全的属地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煤矿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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