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志明:职务消费是透视“四风”的一个“缩影” | |||
煤炭资讯网 | 2018/4/30 17:30:53 一事一议 | ||
近日,湖南省委及湖南省政府下发《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及湘国资党委[2018]下发了《关于在省国资委系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挂在嘴上、写在纸上还是落实在行动上,是检验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强不强、是否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做到令行禁止和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和试金石。各单位、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治理工作抓深抓细抓实抓到位。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4月30日,全面开展自查。对2017年10月以来的每一张公务接待票据要逐一清理核实;对每一间办公用房都要进行测量并造册登记;对每一笔红包礼金都要将收、送人员及金额列表明细。 日前,湘煤集团下属各单位对自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的招待费逐一进行核实,对违法招待追朔到2013年,同时湘煤集团从5月1日起,将派三个工作小组对下属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笔者以为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到检查招待费明细开支,进一步从细处纠正“四风”提供法规依掘,并有痕迹可查,同时规定政府公职部门对企业检查时,如用餐,必须交纳伙食费,这样就形成双层及逻辑性的应证效益,这对于治理“四风”顼疾提供了更可操作性的方法,同时对领导职务消费的规范化形成了威慑效果。对企业也是一个利好消息,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管理水平提高了,企业才有了不怕查的底气,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制止部分政府检查人员利用执法的空间乱执法、自由执法的尺寸。也有利于企业领导职务消费的透明化,真实及合理,对廉政建设也是一个有效的推进。 招待费作为领导职务消费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透视“四风”的一个“缩影”,也是检验职务消费合不合规的一个重要标志。 首先,职务消费的制定标准要有科学性与规范性。一个领导一年到底需要多少职务消费缺乏计量依据,企业效益好的时候,标准可能要高一些,效益不好的时候,标准就有可能低一些。其次职务消费的使用不透明,监管不得力,或者是无法监管,出现了职务消费姓“私”而不姓“公”,当职务消费的额度一下来,一些领导就千方百计将职务消费变成自己私人财产,不管是公事还是私事,都一股脑儿地将职务消费变成自己口袋里的钱。一些领导甚至用连号发票,套取职务消费。 笔者以为:要使职务消费处于企业的一个合理范围,首先要使职务消费的额度象工程定额一样定额化和科学化。例如招待费的额度,就不能超过税法规定的按营业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的金额。税法规定:招待费的使用超过按营业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的标准要按25%的税率多交企业所得税,那么对于超标准使用的职务消费,同样也应当给领导一定处罚。三是职务消费的使用要透明化,职务消费用在了什么地方,在那里消费,消费合不合理,普通员工要有知情权,同时职务消费的使用明细也要定期公布,而且公布的越细越好。四是要建立起纪检监察部门能够监督和敢干监督的机制,并与职代会的报告制结合起来,使职务消费过程使用透明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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