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煤广能公司绿水洞矿:落实矿长办公会议制度 提高决策效率与水平 | |||
| 煤炭资讯网 | 2018/4/6 12:58:05 局矿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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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矿党委会、班子会决议,规范矿行政的决策行为,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保障矿行政履行职责,提高决策效率与水平,近日,川煤集团广能公司绿水洞煤矿根本矿长职责,进一步落实矿长办公会议制度。
该矿明确了矿长办公会议由矿长召集和主持,矿长因故不能主持时,由指定的班子成员主持。矿长办公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主要是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矿长认为必要的时候召开。矿长办公会的主要议题,会前由矿长或班子成员落实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规划、方案、报告、意见或办法等,经矿长办公会审定,并作好记录备案,重大事项报党委会同意后实施。 同时,该矿明确,矿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实行民主集中、多数一致、矿长负责的原则,由矿长归纳出席会议成员的多数意见后作出决议,对经会议讨论尚不宜作出决议的议题,矿长有权决定下次再议;在必须作出决议而又不能形成多数一致意见时,矿长有最终决定权。决定事项须以正式文件或会议纪要为准,由矿长或会议主持人签字生效。班子成员应当根据其分工职责,对矿长办公会决定事项进行组织实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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