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绿地摘枇杷被通报,城管就该“动辄得咎”? | |||
煤炭资讯网 | 2018/5/4 10:26:12 一事一议 | ||
文|李蓬国 5月2日,一段说明为“乐至城管偷水果,放风人杨**”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当天下午,四川资阳市乐至县城管局回应称,经调查核实,5月1日下午,乐至的4名城管协管员在巡逻时,其中一人在公共绿地内采摘了一串枇杷。根据相关规定,乐至县城管局对4名涉事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扣除当月绩效,对唐某某予以停职处理,对乐至县城管局执法大队分管领导予以批评教育,并在城管系统进行通报。(5月3日成都商报) “城管偷枇杷”事件是城管被污名化的一个典型例子。既然城管摘的是公共绿地而非私人的枇杷,又怎能说是“偷”?有网友就表示,如果是普通市民去摘公共绿地的水果,不会有事,怪只怪摘的人是“城管”。试问,如此“区别对待”又何尝不是一种歧视呢? 近年来,关于城管的负面报道屡见报端,“城管”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一个贬义词。这既有城管方面的原因,也与人们的“刻板印象”有关。刻板印象也叫“定型化效应”,是指个人受社会影响而对某些人或事持稳定不变的看法。也就是说,一旦人们在内心形成对城管的负面感受,就很难保证每次都能客观理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地看待与城管有关的人和事。 就城管摘枇杷一事而言,明明不是偷,上传视频的人却故意说成是偷,激起人们对城管的义愤。那些看了视频或者官方回应的人,应该很容易就能知道城管只是摘了公共绿地的枇杷,只要有点常识都能判断这不算偷,否则,不知有多少市民因为摘公共绿地的水果等被抓被处罚。但奇怪的是,仍有相当部分的网友在看完视频或官方通报后留言痛斥城管。这就说明他们已经在心里形成了对城管的刻板印象,根本不愿意去思考这一次城管有没有做错,或者明知道城管没有错,也不愿意为他们说话。 同样奇葩的是当地城管局,居然在查明城管不是偷水果的情况下,仍对城管进行严肃的惩罚,有的甚至被停职。这是一种被舆论绑架、不辨是非的糊涂做法。不仅令有关城管员受到不公正对待,也无法消除人们对城管的偏见:他们连明摆着没犯错的事都要认错,可见“做贼心虚”。 总之,“城管摘枇杷被通报”事件是一起葫芦案,人们应该实事求是地看待城管,不要动辄“拉仇恨”。城管部门既要加强城管员的管理教育,同时也要挺直腰板,秉公办事,不被舆论绑架,不让城管“动辄得咎”,才能树立城管的良好形象,从而让人们在内心深处改变对城管的刻板印象。(文/李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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