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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要求影视行业依法缴税 剑指“阴阳合同”、偷逃税

煤炭资讯网 2018/7/14 10:09:24    天下事

中国网新闻7月13日讯 (记者 魏婧 实习记者 李祎然)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深入推进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影视行业税收征管。

通知指出,针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国家税务局要求影视企业和影视行业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履行缴税义务,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影视行业的税源管理。

影视行业纳税人应按照实际业务如实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得填开或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交易内容不符的发票,不得将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作为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影视行业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按照税收征管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各级税务机关要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宣传、文化、市场监督、广电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及时掌握影视企业和影视行业从业人员经营活动、收入、纳税等信息。

要帮助和督促影视行业纳税人健全财务制度、设置账簿,依法确定影视行业纳税人税款征收方式。

加强对影视企业和影视行业从业人员的税收风险分类管理,对中低风险和高风险纳税人分别采取风险提醒、税务稽查等措施,对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并按规定列入税收“黑名单”,推送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

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依法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支持影视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的税收管理服务举措。

要对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影视行业纳税人依规提供办税绿色通道等激励,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法宣传和政策解读,切实保护影视行业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其税收遵从度。



来源:今日头条      编 辑:也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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