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龙公司把淮北矿业强化下半年安全管理特别规定贯彻到实际工作中 | |||
| 煤炭资讯网 | 2018/7/25 9:55:22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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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安徽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强化下半年安全管理特别规定下发后,双龙公司利用多种形式,学习传达贯彻淮北矿业强化下半年安全管理特别规定精神。7月23日下午,在公司安全办公会上,全文学习传达淮北矿业强化下半年安全管理特别规定,强调学习贯彻特别规定的重要性,要求务必传达贯彻到每一名职工。 为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坚决打赢下半年安全生产翻身仗,淮北矿业制定了强化下半年安全管理特别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各级领导干部务必树牢“生命至高无上、安全永远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当安全与生产、治灾与生产发生矛盾以及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必须果断采取“三让四停”措施,坚决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坚决不生产。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压紧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集团、基层两级干部作风建设动态督查,对纪律松散、作风不实的,公开查处、严肃问责,直至撤职。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基层单位管理干部实行轮休、调休制;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开展节假日、双休日以及夜班、交接班期间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确保特殊时段安全管理不失控。重新审查修订“一通三防”、防治水“一矿一策”,提高治灾方案的科学性,并以铁律、铁腕、铁面“三铁”精神抓好落实。严肃重大安全生产事项报告,对重大隐患、重大险情瞒报、迟报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隐患”的理念,认真落实《煤矿安全培训规定》以及《国家煤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培训整治推进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提升的通知》,落实各级培训责任,确保机构、人员、资金三到位。严格按照国家煤监局、安徽煤监局、安徽省经信委、安徽省国资委有关文件精神,加大事故问责力度,对发生死亡责任事故的矿井,给予矿长撤职处分;发生三年内同类同性质死亡责任事故的,一律提高一个档次进行问责;因瓦斯、水、火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对矿长、党委书记、分管领导、安监处长一律撤职,五年内不得提拔使用等内容。同时,还补充制定了《淮北矿业安全管理红线》三十条。 淮北矿业强化下半年安全管理特别规定及三十条红线在矿区引起反响,密织了强大的安全“高压网线”。双龙公司利用公司早会、安全办公会等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对照特别规定,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必须传达给每个职工,让每一个人都知晓三十条规定的内容,领会其中的内容使责任制发挥应有的作用。要求管理干部带头从自身做起,对照规定查找问题,现场整改,严格要求,层层落实,形成自上而下真正把各类安全管理特别规定落实在实际工作中。该公司把贯彻刚性规定重点应落实在做好安全工作的实际行动中,对30项刚性规定做到令行禁止,班队长以上管理人员带头学习,随身携带下井在现场对照整改贯彻。认真开展安全警示教育,要求公司安监处把近3年来淮北矿业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梳理。公司将适时组织安全管理特别规定考试,学深学透安全管理特别规定,并将其落实到岗位上,用以指导安全生产,确保公司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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