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煤集团新的三项制度改革突出“人工成本利润率”指标 | |||
| 煤炭资讯网 | 2018/7/31 13:47:51 局矿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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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7月25日,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制定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从2018年起,实质性启动新一轮三项制度改革,通过3年时间努力,到2020年底,全集团管理人员比例控制在8%以内,其中原煤生产企业地面管技服务人员占全部职工的比例控制在28%以内。2018年通过去产能、去僵尸、不在岗人员解除劳动关系、退休等分流安置途径减少5308人。原煤工效:至2020年,万吨用工降至33人,全员工效提升至1.2吨/工以上。 通过强化人工成本管理,集团公司人工成本利润率不低于16%。落实企业自主分配权,建立市场化工资分配和长效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理顺内部收入分配关系,实现收入能增能减,在岗职工工资总体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据了解,原煤公司主要考核指标为:人工成本利润率;在岗劳动用工总量;劳动效率(万吨用工);机关及矿井管技服务人员配置;地面人员配置;在岗人员人均收入(剔除领导班子年薪后人均收入);采掘与井辅、地面人员薪酬比等七项指标。 同时强化考核:人工成本利润率、万吨用工控制在目标之内,七项指标完成五项且人员指标全部完成的,奖励单位党政正职2万元;七项指标完成六项且人员指标全部完成的,奖励单位党政正职2.5万元;七项指标全部完成的,奖励单位党政正职3万元;人工成本利润率指标考核完成,其余指标未完成的,奖励1万元;人工成本利润率未完成的罚1 万元,其他项目也未完成的,则每项扣罚0.5万元;机关及矿井管技服务人员、地面人员总量、采掘与井辅地面人员薪酬比等三项人员配置指标实行单独考核,即有任一子项未完成的,扣党政正职1万元,实行累加,但最高不超过2万元;每年考核期末人数超编的,公司机关人员、矿井领导及中级管理人数超编1人,限期清退超编人员,并罚党政正职1万元;矿井机关超编1人,限期清退超编人员,并罚党政正职0.5万元。超3人以上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约谈,问责约谈后未整改到位或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则予以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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