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简讯  散文  诗词  摄影  幻灯片  书画展  局矿快报  党群工作  安全专题  经验交流  通讯特写  厂商在线  矿建勘探  领导访谈  论文言论  人物展示  文教卫生  图片新闻  安监动态  煤企聚焦  焦点话题  事故快报  小说故事杂文  在线投稿 |  特约通讯员档案

全国城市和建制镇都将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煤炭资讯网 2018/7/7 12:03:29    天下事

统计显示,最近10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去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已经超过2亿吨。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文,再次明确到2020年底,全国城市和建制镇都将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处长韩秀伟认为,收垃圾处理费是趋势,但是更应该关注的是收多少钱、怎么收、收了干什么。不要让生活垃圾处理费制度成为下一个“限塑令”。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连续十年增长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连续十年增长。2016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超过2亿吨,是2006年的1.37倍。相应地,市容环卫专用车辆设备也呈现出相同的趋势。2016年我国市容环卫专用车辆设备从66020台增加到193942台,几乎是10年前的三倍。

南都记者注意到,不同省份的生活垃圾清运量也存在不同。相对来说,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较高。以2016年数据为例,河南为315.39万吨,青海为81.99万吨,浙江和广东则突破千万大关,分别为1433.52万吨和2390.95万吨。

为处理这些垃圾,2002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产业化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自此,我国拉开了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序幕。

生活垃圾处理费各地自行设置征收标准

2007年,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建设部发布《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后于2015年经住建部修正后再次发布。

上述《管理办法》规定,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严禁挪作他用。

可以看到,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是由各地自行规定的,因而在征收方式和征收额度上各地也不一定相同。

南都记者统计发现,针对居民,目前我国有两种主要的收费方式。一种是按户收费,比如黄冈市的规定就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住户6元户/月,社区居民5元户/月;还有一种是计量收费,一般是与公用事业挂钩。比如,东莞市的规定是,对居民用户(含暂住人员)每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征收垃圾处理费0.55元(工、商企业的生活用水除外);对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住户按每立方米0.17元计征。

此外,针对单位、街道经营、施工作业等的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与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有所区别。

如果不按时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有什么后果?

《管理办法》中对此也有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居民分类意识偏低不仅是老百姓的问题

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正在全面推进中,但作为垃圾处理的基础——垃圾分类仍在缓步推进。

《人民日报》此前从读者来信的情况分析发现,我国居民分类意识仍然偏低。我国居民垃圾分类知晓度高达90%,但能够参与并比较准确完成分类的人群只占总数的20%,能长时间坚持的人更少。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处长韩秀伟认为,出现这种情况,首先是与我国国情有关。从改革开放到现在,我国在政策导向上更多注重经济发展速度;其次,不管对于垃圾分类还是环境污染相关问题,过去重视程度不是很高,也就是口头上重视,实际行动上重视不够。

但是,韩秀伟也认为,我国居民分类意识仍然偏低并不仅仅是老百姓的问题,在执行和系统上可能也出了问题。“老百姓分完了,后续配套建设基础设施都不存在,分完了有什么意义?”

今年两会以来,更多专家将目光聚焦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等方面。

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震玲在调研中发现,垃圾处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得到很好遵守和实施。

“例如法律对垃圾处置企业的准入是有明确规定的,但在实践中一些环卫部门直接将垃圾交由无资质的部门处理,导致随意处置垃圾的情况出现。对于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行为人被判处的罚金也很低,与受害地区政府所付出的高额清理、处置和修复费用相比,往往只是九牛一毛。”韦震玲说。

在韩秀伟看来,我国垃圾分类标准缺乏特别明细的标准,垃圾分类太粗放,包括分类要求、宣传内容也都粗放。老百姓不知道该怎么分,也不知道应该分到什么程度;其次后期的回收体系也并不健全。其次是缺乏基础设施建设或者后期系统的维护。即使居民有意识对垃圾进行分类,现有的垃圾回收相关的基础设施,并不是按分类标准去设置投放的。

因而,韩秀伟建议,未来垃圾分类需要建立一个特别详细的标准,以及执行这个标准的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印萍也建议,国家关于固体废弃物的分类立法要上升到基本法,并出台更具体的细则全国推进。

专家意见:

不要让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成为下一个“限塑令”

7月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创新和完善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明确到2020年底前,全国城市及建制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鼓励各地创新垃圾处理收费模式,提高收缴率。

对于农村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意见》要求:在已实行垃圾处理制度的农村地区也要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户承受能力、垃圾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促进乡村环境改善。

此外,《意见》首提推进垃圾计量收费,并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等政策。“具体来说,就是对分类投放垃圾的,可以适当实行低一些的收费标准,对不分类投放垃圾的,实行高一些的收费标准。”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伴学说。

南都记者注意到,在收费标准制定上,《意见》要求按照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也就是说,《意见》给出了基本原则,但是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对此,周伴学解释道,这些领域的价格管理事权大部分在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因此,《意见》把重点放在明确改革方向、建立和完善机制上。具体的政策措施则由各地根据《意见》确定的原则方向和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来制定,为地方探索创新预留了足够空间。

韩秀伟认为,收垃圾处理费是趋势,但是更应该关注的是收多少钱、怎么收、收了干什么。

他强调,不要让生活垃圾处理费制度成为下一个“限塑令”。虽然收费会起到遏制老百姓扔垃圾的欲望,减少垃圾投放量的效果,但收费的目的不应只是减少垃圾数量,这是属于用“堵”的方式解决问题。

韩秀伟告诉南都记者,解决垃圾分类问题应该“堵”“疏”结合。政府在征收了生活垃圾处理费之后,“如果收的钱还是按照目前的使用方法就是去焚烧去填埋,或是增加运输工人,意义不大”。他建议,生活垃圾处理费合理的使用方式应是用来进行后期基础设施的建设,比如垃圾车、垃圾分类桶标识宣传等;用来承担社区工作人员或是志愿者对居民的指导等成本等。

小知识:清洁卫生费≠生活垃圾处理费

有人关注到,每年给小区交的物业费中也包含了一项清洁卫生费,为什么还要再收一次生活垃圾处理费?

要搞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清洁卫生费。根据200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制定并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中的清洁费,指的是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再来看生活垃圾处理费。2015年住建部修正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生活垃圾处理费是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

简单来看,就是生活垃圾处理费涉及的范围更广,是针对整个城市的生活垃圾清洁,而物业费中的清洁卫生仅针对于物业管理区域,比如——你家小区。

采写:南都记者 卜羽勤



来源:今日头条      编 辑:也禾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