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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 磊:新形势下加强煤炭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之所见

煤炭资讯网 2018/7/7 17:54:37    论文、言论
     当前,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从煤炭行业形势看,随着去产能工作的持续推进,煤炭行业的形势将发生重要变化。笔者认为,治安综合治理是企业所有工作的基础保障和前提条件,也是加快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加强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首先要深刻认识当前企业不稳定的因素。当前煤炭企业普遍存在员工文化程度偏低,居住比较集中,生活相对单一,而且众多家庭只有员工一个人的收入养活一家人等情况,导致许多政令接受渠道不畅通,且易被人煽动等情况。矛盾一旦发生,将会迅速出现聚众性、集中性、突发性强、牵扯面广和影响力大等特点,如不能或不妥当处置突发事件,势必会对社会稳定和企业安全造成危害。煤炭企业作为一个能源型行业,炸药、雷管、易爆、易燃、易制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多,一旦受到破坏,将会给国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同时还会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的会引发社会不稳定。因此,做好新时期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构建“平安社会、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二、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几个原则
    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始终坚持按政策办事、坚持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坚决维护辖区平安稳定,遵循以下处置原则。
    1、公司党委领导,党政同抓,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原则
    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向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勤请示勤报告,对事件的起因、性质、规模、发展趋势做出准确判断。按照处置群体性工作的应急预案、针对突发事件的不同类型,制定相应的、具体的行动措施,调集部署保卫力量,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全力维护正常的辖区治安秩序。
    2、遵循正面宣传、侧面疏导、化解矛盾的原则
    要根据群体性事件酝酿、聚集、诉求、处置、平息等各个不同阶段的实际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疏导化解工作。坚持可解不可激、可散不可聚的工作原则,积极配合信访部门和相关单位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安排保卫人员疏导围观群众,隔离社会闲散人员,督促现场人员迅速撤离,劝导上访人员、围观群众不拍照,不摄像,减少负面影响,力争将群体性事件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3、首要保障重点防范部位和机关部门安全的原则
    群体性事件聚集冲击重点防范部位,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的行为,要依法坚决予以制止。必要时要划定警戒范围,设置警戒标志,安装扩音、照明器材,安排专人进行秘密监控取证。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一旦发生冲击、破坏等事件、根据应急处置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坚决制止,确保安全。
            三、针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应分类采取的必要应对措施
    1、对于涉及境外敌对势力、分裂国家、民族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治安稳定,危害辖区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处置
    (1)以防范境外敌对势力颠覆渗透和境内外敌对分子“组党结社”及操纵、插手群体性事件作为重点,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积极配合公安、保卫部门及时切断境外敌对势力的联络渠道,严格防范敌对分子之间的勾结串联,坚决制止其跨区域的违法活动。
   (2)对有现实危害的重点人员,进行操纵、指挥、煽动、插手社会热点问题或重点时期、节点制造事端的,要充分运用公秘结合的管理手段,及时掌握他们与境外敌对分子的联系方式和情况,制止他们的非法串联、煽动、聚会活动。
    2、严重干扰社会秩序或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人数较多的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1)对人数较多的群体性上访诉求、游行示威活动,要积极配合公安、保卫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疏导化解劝阻工作,通过法制宣传和劝服教育使参与人员放弃非法活动。出现严重影响治安秩序,阻断交通要道行为时,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制止。
   (2)对出现严重干扰社会秩序和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要配合公安、保卫部门进行劝阻,制止无效时,按照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措施,敦促人员立即解散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3、对于聚众哄闹、冲击党政机关部门或重点防范单位、部位的事件处置
   (1)对因上访、游行、示威活动事态不断扩大蔓延,引发冲击党政机关或重点防范单位、部位的事件,要及时组织保卫力量劝阻员工,维护现场治安秩序、保卫要害部位安全。
   (2)对发生的打、砸、抢、烧等犯罪活动,要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坚决给予制止,并配合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实施带离现场。
    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证明,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维护煤炭企业稳定向上发展的有效措施,也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基本保证,最终目的是为了保证企业员工的根本利益免受不法侵害。只有把员工的工作、生活作为维护企业稳定的根本问题来抓,企业员工才能自觉参与到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来,自觉地维护和珍惜企业改革发展所需要的稳定局面。同时,煤炭企业应及时解决好员工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正确协调处理好员工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及时有效地消除和化解各类不稳定的因素,要建立、完善维护企业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在企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中,要始终保持对各种违法犯罪和邪恶势力的高压态势。建立和完善企业维稳工作应急机制和责任机制,把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煤炭企业重要议事日程,严格实行企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党委领导、党政共抓,部门配合、员工参与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并发挥其效能。
    总之,煤炭企业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为指导思想,以维护平安和谐稳定为工作主线,以维护员工根本利益为目标,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让治理工作常态化,为企业全面完成生产经营任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创造稳定的治安环境。在新形势下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还必须加强“人、物、技”三防措施建设,编制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多触角的治安综合治理防控网。同时,还要加强必要的硬件投入,对企业内部的重点防范部位进行24小时密切监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子屏幕、条幅等媒介广泛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内容的教育活动,加强舆论导向,进一步统一思想、稳定人心、凝心聚力、化解矛盾,杜绝越级群体性和个别上访事件和安全隐患,为确保一方平安稳定、社会和谐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作者:开滦集团公司保卫部 吉 磊      编 辑: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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