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来路蹊跷的红头文件,成为决定千亿矿权归属的关键证据,也使得一起并不复杂的煤矿产权纠纷持续13年。
今年6月,来自商务部和青海省纪委的答复信息揭开谜底:这份据称出自青海省商务厅的红头文件,因为“内容不当,早已被收回撤销”。
这份充满争议的红头文件是真是假?有关部门为何对“该文件是否属实”这一问题遮遮掩掩了10多年?这份文件又是如何影响了该矿权纠纷的走向?带着这些疑问,《经济参考报》记者做了深度调查。
一香港商人在青海省一煤田开发遇到资金困难后,将公司股权“一股二卖”,由此引起了一场千亿矿权纠纷。
2005年初,李似龙结识陕西民营企业家金宗博。此时,李似龙在木里煤田整合中面临出局。
金宗博对记者说,就在双方协议签署的次日,青海省兴青工贸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青公司)董事长马少伟找到他,提出与金土地公司合作,将一井田项目全部收购,但商谈无果。
一个暂时的胜利,只是金土地公司13年维权路的开始。当华利公司上诉至青海省高院后,情势朝着不利于金土地公司的方向发展。
这份裁定书以一审法院未准许被告方委托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发回西宁市中院重审。
蹊跷的是,青海省高院的这份裁定书未写明开庭时间。事实上,西宁市中院2007年12月24日一审开庭前,通过2007年10月19日人民法院报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但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
案件发回西宁市中院重审后,兴青公司被追加为被告,于2014年4月10日开庭。
2015年年底之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凡涉及外资企业的股权、财产转让都必须经过商务部门审批。庭审中,股权转让是否得到审批机关的批准,成为本案争议的焦点。
庭审过程中,兴青公司出具了一份关键证据——青海省商务厅《关于青海省紫金矿业煤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文件编号为青商资字(2005)296号(以下简称296号文件)。
就在庭审当日,296号文件复印件上出现“情况属实”的注明,并加盖有青海省商务厅公章。这份突然现身的红头文件,无疑加重了兴青公司胜诉的砝码。
重审过程中, 金土地公司的辩护人发现296号文件存在一系列疑点,很可能涉嫌伪造。金土地公司遂出具十组证据对296号文件加以证伪,但未被采信。
重审之后,2014年12月1日,西宁市中院做出与该院一审结论相反的判决:驳回金土地公司的诉讼请求。其关键理由是:金土地公司与华利公司协议转让股权未得到审批机关的批准。
金土地公司提出上诉。296号文件这一关键证据在青海省高院也得以采信。2015年7月7日,该院以“金土地公司与华利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成立,因未经审批尚未生效”为由,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金土地公司的代理律师张丽看来,296号文件这个决定千亿矿产权益归属的关键证据是“破绽百出”。
令人不解的是,紫金公司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交财务资料用于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的时间,是在296号文件印发之后。
2017年6月,走投无路的金宗博通过“网上发帖”,“曝光”296号文件涉假。出乎意料的是,网络曝光引起青海省纪委的关注。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来自青海省纪委的信息获知,省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在与金宗博沟通、反馈过程中表示,经省纪委核查小组调查,省商务厅出具过296号文件,但发出后不久发现有问题,作收回撤销处理。
来自商务部的材料显示,青海省商务厅2018年6月5日在给商务部的行政复议答复书中称,“文件(296号文件)内容不当”“该文件已被收回撤销”。
令人费解的是,青海省商务厅在上述答复书中强调:“我厅给申请人的答复中虽未明确该文件已被撤销的事实,但并非故意隐瞒抵赖。”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谭秋桂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296号文件明显有悖常理,存在严重造假嫌疑,不排除涉假嫌疑人利用红头文件寻租,有待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自2006年年底以来,金宗博先后向有关部门递交七百多封申诉、控告和检举信件,并于2017年6月12日通过微博实名公开举报青海省商务厅涉嫌出具虚假红头文件。
事实上在2006年,已经资不抵债的华利公司曾向金土地公司提出和解,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华利公司将其持有的紫金公司余下的51%股权,以5万元价格转让给金土地公司。
金土地公司财务资料显示,其向一井田项目累计投入2000多万元。“投资血本无归,加上旷日持久的官司,壮马拖成了瘦驴,至今还拖欠员工工资500多万元。”金宗博说。
据知情人介绍,依仗296号文件重创对手的马少伟,于2005年10月代管紫金公司,2006年11月正式进入一井田煤矿。
报案材料显示:2006年11月9日和11日,跟兴青公司有关的十多人,手持枪械和刀棍驱赶金土地公司留守人员。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井田煤矿未获采矿许可证,于2014年6月被责令暂停开采。
金宗博开始一场马拉松式的维权。自2006年年底以来,他先后向有关部门递交七百多封申诉、控告和检举信件,林林总总的纸质材料装了13箱,堆起来近四米高。
2017年6月12日,金宗博通过微博实名公开举报青海省商务厅涉嫌出具虚假红头文件,影响经济纠纷案件的公正判决,并导致价值百亿元国有矿产资源流失。
金宗博在举报信中直指“官煤勾结”和“利益输送”,质疑时任青海省商务厅负责人滥用职权,“不惜在直接影响诉讼一方胜败的关键性证据上做手脚”“用行政资源和政府公信力为不法商人背书”。
“如果不是利益驱动下的组织性造假和系统性运作,明显涉假的296号文件何以在庭审中一路所向披靡?”金宗博说。
《经济参考报》记者发现,兴青公司与青海省商务厅同在西宁市海晏路2号国贸大厦办公。该大厦物业人员说:“他们两家在一个大楼进进出出好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