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对安康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
| 煤炭资讯网 | 2018/8/16 10:26:12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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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对安康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意见》(国办发〔2004〕79号)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安监总煤监〔2009〕88号)精神,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光雄带队,有关处室和咸阳监察分局7名监察员参加,于8月7日-8月11日对安康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对安康市汉滨区、平利县、镇坪县等9处石煤矿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与有关区县监管部门和部分石煤矿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检查发现,安康市政府能够认真贯彻中、省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各级政府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委省府具体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提出全市煤矿安全“双零”目标,坚持以开展石煤矿“安全攻坚行动”为抓手,认真抓好石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积极推进5处落后产能退出,全市各类煤矿上半年未发生伤亡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检查发现,安康市在加强煤矿安全监管方面尽管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煤矿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和对煤矿整改过程的监管还不到位,石煤矿安全监管标准不明确,石煤矿安全基础薄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 田光雄指出,安康市石煤矿地质资源条件不佳,技术条件装备落后,灾害严重,风险加大。安康市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要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市石煤矿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一要不断提高对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要进一步提高对石煤矿安全风险的认识。三要尽快厘清石煤矿属性。四要加快石煤矿的优化布局,加快落后产能退出。五要严格做好复产复工工作。六要深入推进安全攻坚行动。七要切实增强严格执法意识,把行政处罚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的高压态势。 田光雄要求,当前正值汛期,一定要认真开展防治水和“雨季三防”监管,落实暴雨洪灾天气井下停产撤人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响应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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