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吕梁矿难频被瞒报 煤炭局局长被指“不作为” | |||
| 煤炭资讯网 | 2018/8/18 9:26:14 焦点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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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石区又有一家煤矿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并且又被瞒报下来。离石区煤炭局在这起事故瞒报中充当了掮客的作用”。近日,不断有知情人向记者如此反映关于山西离石矿难频被瞒报的情况。
据反映,8月3日,离石炭窑坪煤矿,发生了一起冒顶事故,该起事故导致一名叫郭建龙的矿工死亡。事故发生后,该矿并没有按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上报,而是极力封锁消息,私下与死者家属协商处理此事,最终以高额赔偿与死者家属达成协议,逃避法律责任,将此事隐瞒下来。据了解,死者郭建龙,39岁,系临县丛罗峪镇杨家山村人。
8月13日,记者来到离石区煤炭局进行了解。该局办公室付主任对于记者的到访,颇为不满,为了早点让记者离开,竟然信口开河地说道“此事已经上报”。
随后,记者向该局张局长了解情况,张局长答复说:“我没有收到报告”,并以要开会为由让记者下午再来。
当日,下午3点,记者如约来到离石区煤炭局,直至4点左右,也没能见到该局的张局长。记者多次致电张局长,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发短信也不回。
据知情人反映,上述类似情况,在离石区已经是多见不怪。离石区各个煤矿发生矿难后,之所以能够瞒报,离石区煤炭局的作用至关重要。
据知情人罗列,离石区煤矿瞒报矿难多达数十起: 2016年11月29日凌晨,永宁煤矿职工朱建文在井下作业时,被运作的机器挤压,后送往吕梁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身亡。最终,矿方与死者家属达成了近330万元的死亡赔偿协议。死者朱建文,35岁,系吕梁市中阳县金锣镇桃园上村人。 2016年12月27日下午,因井下坑道坍塌,永宁煤矿再次发生安全事故,一名叫呼探营的矿工当场死亡。呼探营,小名呼七七,42岁,系吕梁市柳林县庄上镇辉大茆村李家庄人。经矿方和死者家属协商以280万私了,并于2017年1月4日下葬。 2016年12月30日下午5时,永宁煤矿又发生事故。死者高新明,枣林沟人。矿难事故发生后高新明被拉到吕梁市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矿方将高的尸体转移到绥德人民医院太平间,然后和死者家属私了。 2017年3月3日,大土河集团王家庄煤业有限公司,当班电工在井下被掘进机绞死。死者高海义,现年35岁,系山西省吕梁市临县林家坪镇庄上村人。 2017年5月19日,王家庄煤矿又一当班工人在井下抽水时触电而亡。死者王玉明(又名王天福),现年55岁,系吕梁市离市区红眼川乡殷家山村人。 2017年5月28日上午10时许,大土河集团炭窑坪煤业有限公司一机电工人在当班检修工作中再次造成死亡,并有一人重伤。死者乔效平,现年47岁,系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李家湾乡梁家会村人。 2018年4月22日下午16时左右,离石区永宁集团永聚煤矿又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经确认,死亡矿工名叫郑五平,现年45岁,系山西省吕梁市石楼县灵泉镇孟家塔村人。郑五平生前育有3个孩子,郑五平的妻子名叫海艳,现年38岁。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明确规定:对于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存在谎报、瞒报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将给予事故单位100万-500万元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责任人员处与上一年收入60%-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西离石矿难频被瞒报,这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
而这些秘密又涉及到多少官员的腐败问题?
对此,我们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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