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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煤街洞公司实行上级检查安全隐患“买卖”制

煤炭资讯网 2018/8/23 12:51:55    局矿快报
   【本网讯】8月21日,湘煤集团街洞公司下发“上级检查安全隐患买卖制度”的通知,以规范安全隐患买卖程序,提高各级人员对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视力度,激发全体员工发现隐患、整改隐患的积极性。
    “买卖”制规定,上级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公司安通部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隐患分类买卖(特殊原因的可由公司总经理审核免于隐患买卖),由公司安通部开具安全隐患买卖出售单。
    通知要求,上级检查出的一般隐患按照每条200元由矿或责任部室、直属单位分管领导买下此隐患;上级检查出的重大隐患按照每条500元由矿或责任部室、直属单位分管领导买下此隐患。
    上级检查出的隐患由矿或责任部室、直属单位分管领导买下此条隐患后,要及时制定措施认真落实整改,确保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一般隐患按400元/条追加隐患买卖,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按1000元/条追加隐患买卖。
    通知强调,公司安通部应当督办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对不能按规定时限完成治理的安全隐患,及时提高督办层级、发出提级督办警示,加大治理的督促力度。安全隐患治理完成后,公司安通部应当及时对安全隐患治理结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解除督办、予以销号。
    据了解,隐患买卖制度适用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含湖南省煤炭管理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含郴州煤矿安全监察分局)、郴州市及苏仙区安监局、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检查的安全隐患。

本网特约记者:尹志明      编 辑: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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