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郑州分局向辖区煤炭主体企业传达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精神 | |||
| 煤炭资讯网 | 2018/9/1 11:06:05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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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0日下午,河南煤监局郑州监察分局监察三室在河南省嵩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传达了河南煤监局与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联合组织召开的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精神。 本周,郑州分局监察三室对该公司开展高位监察,重点监察了该公司在制度建设与落实、防突措施的实施、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使用与管理等方面内容,同时到该公司所属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进行对照检查。30日,向企业反馈情况时,郑州分局监察三室主任孙永飞全面传达了《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纪要》。 孙永飞介绍,这次会议是我省治理瓦斯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全面践行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路,提出了瓦斯治理方面强力推进的10项重点工作措施、5项需要加强研究解决的问题,强调了7项需要严格遵循的原则、5项需要推广的技术措施。孙永飞强调了会议决定的内容:一是采煤工作面煤层瓦斯压力大于 0.6MPa 或瓦斯含量大于6m3/t 时,严禁采用顺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二是严禁用局部防突措施进行消突。三是严禁在煤巷中测定瓦斯压力和瓦斯含量,严禁用瓦斯含量推算瓦斯压力。四是瓦斯预抽时间不少于 6 个月。五是凡生产班次掘进工作面平均风排瓦斯量大于 3m3/min、回采工作面平均风排瓦斯量大于 5m3/min 的(包括上隅角集中抽采瓦斯量;经分析上隅角和采空区瓦斯主要来源于保护层开采中被保护层的卸压瓦斯的,不计入保护层工作面),一律视为区域措施瓦斯治理不到位,必须停止采掘作业,重新实施区域防突措施。孙永飞指出,这5项必须执行、严禁违反的标准是站位在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上提出,是吸取我省近期煤矿突出事故血的教训总结而出,需要主体煤炭企业认真学习,提高认识,严格落实瓦斯防治措施,真正做到“瓦斯抽得出、事故防得住”。 河南省嵩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及各部室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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