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淮北矿业祁南矿多形式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
| 煤炭资讯网 | 2018/9/24 16:26:13 厂商在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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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以来,安徽省淮北矿业祁南矿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认真学习贯彻,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意识。
营造声势。该矿利用电视、广播、矿网站、展板宣传《条例》内容。每周专题约稿,及时传递上级精神,报道矿各单位学习贯彻《条例》新办法、新气象、新面貌,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开展进基层宣讲,组织政工干部利用周五安全例会,结合区队管理实际和相关条款,开展针对性宣讲,增强基层党员管理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带动职工群众强化纪律监督。同时,矿组织专题测试,营造人人学条例氛围。 以案促学。该矿要求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学习《条例》)修订前后对照表,将修订前后变化的重要内容,逐条进行详细讲解。以党小组为单位,根据总则部分的违纪与纪律处分,分则部分的违反六大纪律的处分情形,收集新闻报道中的相关案例,进行对照学习,加深记忆。矿领导班子利用中心组学习,结合“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三查三问”等工作,制定学习计划,进行剖析式学习,力争做到原汁原味学习,逐字逐句掌握。科区级领导班子,利用理论学习,结合集团公司通报的“微腐败”案例,进行专题学习。 严抓落实。该矿要求在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时,必须对照《条例》进行自查,问题严重的党员,必须按照《条例》规定制定处分意见或建议,报告纪委。各支部书记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纳入矿党建工作巡察内容。矿纪委、全体纪检监察人员要带头学习和掌握 《条例》内容,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惩处和教育相结合,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让广大党员干部懂纪法、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此外,矿党群工作部、纪委每周动态督查一次,对未按时间节点组织学习的,集中通报问责。各党支部书记未按规定落实学习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的,每次罚款500元,情形严重的予以组织问责。党群工作部、纪委负督导责任,出现整体工作推进不力,效果较差的,罚部门负责人500元,情形严重的予以组织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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