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坝头村党支部委员应某某,2017年下半年至今外出经商,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现根据《桐屿街道不称职村社干部“歇职教育”实施意见》第七条,决定给予歇职处理……”日前,桐屿街道纪工委书记郑智斌在街道党员会议上宣读了接受歇职教育村社干部的处理情况。
今年5月,桐屿街道召开村社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会暨不称职村社干部“歇职教育”动员大会,同时出台《桐屿街道不称职村社干部“歇职教育”实施意见》,率先在全区试点开展不称职村社干部“歇职教育”。根据《实施意见》,出现在推进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中未积极带头的,本人、近亲属或近姻亲属参与或变相参与本村社工程招标、承包等十种情形都适用“歇职”,一旦被发现将立即对其启动1至6个月的“歇职教育”程序。
为此,桐屿街道纪检办、组办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督查小组,积极探索运用“四病疗法”,对有问题倾向的对象进行廉政约谈,调查核实;对一般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在约谈过后下发书面提醒,并签字承诺即时改正;对情节严重的党员干部则在调查核实后,根据规定作出诫勉谈话、歇职处置。
今年,该街道成立了监察办公室,将“歇职教育”的范围扩大到村监会成员和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有效破解了过去非党员普通干部的管理难问题。
对于被正式列入“歇职教育”的村社干部,督查小组建立专人专档进行跟踪登记,并根据管理归属分别报组织、民政、农业等部门备案,给村社干部们的一言一行都戴上了“紧箍咒”。截至目前,桐屿街道共开展村社干部工作约谈15人,诫勉谈话4人,歇职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