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晋城煤监分局2018年工作纪实:严查“带班入井”促主体责任落实 | |||
| 煤炭资讯网 | 2019/1/5 12:12:31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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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以后一定要认真执行领导带班入井制度,和工人同上同下,落实好施工主体责任!你们处罚的对,我们心服口服!”高平市一建设煤矿施工队伍负责人说到。 2018年3月份,山西晋城煤监分局对高平一处煤矿开展暗查暗访时针对该矿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提前出井的违法行为,依法对施工队实施行政处罚十万元。 监察当日10时左右,监察员来到井口时,查看入井记录,发现当班施工项目部带班领导未签字,人员定位系统无该项目部领导当班入井轨迹,而此时井下仍施工人员作业。监察组当即开展立案调查,制作相调查取证笔录,进行了调查取证,经核查,确定该矿施工项目部的行为违反了《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提前升井,依法给予项目部1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煤矿领导能否严格执行带班入井制度,是煤矿能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个重要体现,2018年,晋城煤监分局把检查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强化生产过程现场管理、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紧盯不放,坚决扭转煤矿企业把类似问题看作“小问题”的错误观念,督促企业牢固树立“作风变不变,领导是关键”的理念,从决策层、领导层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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