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义煤公司物资采购中心试行《重点岗位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规定》 | |||
| 煤炭资讯网 | 2019/1/5 17:59:43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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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二〇一九年一月一日,河南能源义煤公司物资采购中心出台了《物资采购中心重点岗位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为《规定》),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日常行为的全面监督,进一步增强重点岗位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规定》明确了重点岗位人员的范围,对“八小时以外”进行了界定,涵盖了重点岗位人员在工作时间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活动,禁止重点岗位人员“八小时以外”有“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刻意歪曲历史,散布政治谣言,传播错误言论,泄漏工作秘密”等二十一种行为,督促重点岗位人员进一步绷紧纪律弦,时时处处慎独慎微,珍重责任、珍视权力、珍惜形象。 《规定》建立个人、单位、社会、家庭“四位一体”的动态监督模式,对重点岗位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的21种行为进行监督,及时核查违规、违纪问题。 《规定》要求重点岗位人员反省自我,对个人业余兴趣爱好如实向组织汇报、登记,纪委监察科摸底排查、深入核实,建立档案。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对分管的重点岗位人员的业余兴趣爱好做到心中有数,时常关注、提醒和警示,帮助其存“良”去“莠”,防止不良嗜好引发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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