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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临汾煤监分局制定2019年元月份监察执法计划,对1月份监察执法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并对监察执法工作提出“七项要求”。
一是监察执法工作要将执法重心放在事故预防、矿井灾害治理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上,必要时可聘请专家进行会诊,从根本上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各监察组必须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文书样式、制作规范和模板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8〕35号)要求,统一启用新版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系统制作文书,现场检查方案必须明确监察的具体内容、监察方式、监察力量安排、处理措施等内容,确保执法程序符合规定,制作的执法文书要齐全完整,监察组带队负责人要对文书质量严格把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
三对正常生产建设矿井要听取煤矿专项生产技术管理汇报,认真研究煤矿的主体责任落实、生产计划安排、矿井开拓布署、重大灾害治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等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监察执法。
四对监察执法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必须依法严厉查处,通报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对发现的超层越界等违法行为除依法查处外,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报告、通报。
五要认真落实月度执法分析、季度总结分析等制度,及时分析执法计划执行、执法处理和处罚、执法文书下达情况,研究解决监察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难题,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并落实改进措施,提高监察执法效能。
六监察执法时要向煤矿企业出示监察执法证件,宣读廉洁自律承诺,监察人员在监察执法中要严格执行山西煤监局“十条禁令”等廉洁从政规定。
七各监察组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高风险煤矿开展安全“体检”的通知》、《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指导意见>的通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转发<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监察执法计划,认真开展监察执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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