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中煤监分局“三严格” 倒逼煤矿主体责任落实 | |||
| 煤炭资讯网 | 2019/10/11 10:28:30 安全专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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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今年以来,晋中分局严格重大隐患查处,严格严格报告通报约谈,严格责任追究,倒逼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矿企业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是严格重大隐患查处,开展“信誉监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责令整改而未整改的矿,在依法实施双行政罚款、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同时,还要移送暂扣采矿许可证、移交暂扣营业执照、移送挂牌督办。按照有关规定上报省局国家局纳入联合惩戒和“黑名单”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二是严格报告通报约谈。对存在严重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的煤矿,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将情况通报县级政府、主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并约谈县级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主体企业负责人,倒逼地方监管责任的落实。三是严格责任追究。以落实《关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监察的指导意见》《山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为抓手,开展“责任监察”。将重大安全隐患比照事故进行责任追究。深究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的根源,合理界定重大安全隐患产生的责任,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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