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煤监局郴州分局:四个“及时” 强化防突细则宣贯 | |||
| 煤炭资讯网 | 2019/10/12 12:15:18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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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湖南煤监局郴州监察分局四个“及时”,做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宣贯工作。 一是及时明确要求。分局组织全体监察员对全国“8•28”瓦斯防治工作视频会精神及会上黄玉治局长的重要讲话进行再学习再落实,对吴卫龙局长9月12日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题培训会上的讲话精神进行再传达再宣贯。 二是及时加强宣贯。及时将国家局、省局有关工作要求,以文件形式下发。将重庆煤科院在《防突细则》宣贯会上的学习课件,一并打包发给煤矿企业,并督促抓好学习宣贯工作。 三是及时督促整改。结合监察执法,督促煤矿企业开展对标自改。对于正常生产矿井,对标检查后要列出问题清单,排定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上报分局,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依法查处。对于正常建设矿井,要对照要求,修改设计并重新报批。 四是及时执法跟进。执法小组及时调度跟进、掌握煤矿自查自改进度,结合监察计划,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监察,强化执法推进,倒逼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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