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群欢:小议“下井就要管井” | |||
| 煤炭资讯网 | 2019/11/1 19:53:42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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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金竹山矿业公司总经理苏七华在一平硐矿安全检查时,发现外委115队正在空顶作业,非常危险!苏总果断制止该队继续作业,严厉批评了该队队长陈某,并要求当即整改,赶紧用木垛法处理巷道冒顶。苏总不是“一罚了之”,而是一直坚守在现场,指导职工将老木一层层搭实、搭牢,依次由下而上,直到撑住顶板。安全隐患消除了,苏总才放心地离开。笔者在此为这种管理人员下井就要管井、管井就要管实的工作作风叫好!
时下,许多管理人员由于年龄偏大、“好人”思想泛滥,责任心严重缺失,往往下井就是走马观花、敷衍了事。记得在汶川大地震中有一处地方的学校在地震中全部完好,没有一个跟其他地方的学校一样倒塌一片死伤惨重现象。事后当有人问起来这些工程的监理难道这些学校建筑标准都是高于其他,这个监理只是说我只是按照统一的标准,没有高于其他的标准,只是用良心踏踏实实把这些事做好。其实在我们的安全生产中就需要务实的工作作风。办事认真、一丝不苟、严守纪律、忠于职守始终保持一种“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心态。反思历史上和身边所发生过的生产事故,“前车之覆的经验教训当鉴之”。脚踏实地实实在在干好安全生产。 我们少数煤矿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工作松懈,没有在思想上树立高度安全生产的意识,对安全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一团和气软弱无力,对违章蛮干行为心存侥幸心理,没有及时制止,管理上麻痹大意对发现的隐患没有及时进行整改,往往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 做为一名煤矿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井下生产特点,对安全生产现场进行经常性检查,每天的工作应在现场,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通过有效的安全监管,努力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消除侥幸心理,杜绝违章行为。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文明、安全的生产环境,做好矿山生产的安全保障工作。 下井就要管井、管井就要管实。煤矿管理人员下井不 仅仅是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指标,而是要把井下安全抓好抓实 ,大力夯实安全基础 ,有效减少“三违”和 伤亡事故的发生、为平安矿山操好自己的心、站好自己的岗、尽好自己的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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