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娄底: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 |||
| 煤炭资讯网 | 2019/11/4 13:00:24 安全专题 | ||
【本网讯】为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管控,近日娄底市安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规定》。 要求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率先垂范,靠前指挥;分管负责人要对联系的县市区、乡镇和分管的行业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最不放心的地方带队进行巡查督查;各村、居两委要组织民兵和“查防保”队员巡查检查。全市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强化一线安全风险管控,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的“三个一律”规定,即“凡安全不达标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凡停产后拒不整改的企业,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凡冒险违章指挥作业的组织者,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做到“四不”规定,即“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经营、不安全不建设、不安全不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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