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煤矿安监局紧急通知:坚决防范煤矿事故 | |||
| 煤炭资讯网 | 2019/12/20 10:33:15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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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凌晨,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紧急通知,针对近期全国全省发生的煤矿事故,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深刻汲取教训,采取“盯牢盯死”等非常措施,坚决防范煤矿事故。 通知要求,压实分级属地监管责任,明确国有煤矿由州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其他煤矿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落实驻矿盯守责任,确保每一处煤矿都有一个日常安全监管主体;要求省监狱管理局、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所属煤矿分别派出工作组,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采取分类监管盯守措施,对正常生产建设煤矿,重点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检修煤矿,逐一审查检修方案和措施,严防以检修名义违法组织生产建设;对列入去产能淘汰退出计划煤矿,强化管控,严防以“回撤设备”的名义冒险作业;对长期停工停产煤矿落实停止供电、停供火工品、盯守巡查等措施,确保真停实停;对已关闭的煤矿,加大巡回检查力度,严防死灰复燃。云南煤矿安监局已派出督察组深入煤矿一线开展检查,在下一步监管监察执法过程中,将对煤矿“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一案双查”,依法严肃追究盯守责任。 同时,通知要求全省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承诺,深入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瓦斯防治专项检查自检自改,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严格井下动火作业管理、强化顶板管理、严格落实紧急情况停产撤人措施等。 为切实消除风险隐患,监管监察部门将把煤矿企业在集中整治、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及按文件要求制定措施、自检自改形成的“两清单一报告”作为检查重点,对煤矿自检自查弄虚作假的,按提供虚假资料依法严格处罚;把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煤矿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重要内容,未完成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复工复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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