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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三令五申禁止强拆、偷拆、暴力拆迁等非法拆迁行为

煤炭资讯网 2019/12/21 11:25:26    一事一议

征地拆迁过程中,国家三令五申禁止强拆、偷拆、暴力拆等非法拆迁行为,有关的法律也已颁布多年。然回归实践,不难发现未经司法程序房屋被强拆和偷拆的情形还是屡见不鲜。被拆迁人事先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房子被别人拆了,房子内的物品遭到损毁,损失严重。那究竟违法强拆为何叫停难?遇到它被拆迁人可主张哪些补偿?怎么维权?

国家三令五申禁止强拆、偷拆、暴力拆迁等非法拆迁行为

一、违法强拆现象为何屡禁不止?

根据过往案件总结来看,违法强拆之所以屡屡发生,所涉及的原因很多。

1、现行规范拆迁行为的立法尚未完全到位,拆迁群众缺少及时有效的利益诉求渠道;

2、个别开发商有恃无恐,为完成拆迁而不惜对所谓的“钉子户”停水、断电,甚至威胁、恐吓,强行拆除居民房屋。

3、一些政府为规避行政违法的责任,将拆迁工作委托给一些组织或企业“实行包干制”,将拆迁任务直接“包干分解”,甚至给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执行人员。“委托社会力量动手,自己背后撑腰”,这种征迁方式成为滋生各种野蛮拆迁事件的重要原因。

二、遭遇非法强拆,被拆迁人可申请哪些补偿?

1、房屋价值的损失。可以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实际市场价值进行索赔。

2、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3、租金损失以及其他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其他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征收房屋的补偿除房屋价值外,还包括搬迁、临时安置、对被拆迁人的补助和奖励等。因被强拆,还面临着租赁合同违约等困难,据此被拆迁人可以向征收方主张赔偿上述费用。

4、因强拆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国家三令五申禁止强拆、偷拆、暴力拆迁等非法拆迁行为

三、怎样维权?

1、及时报警

及时的报警,公安机关有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职责,违法偷拆、违法强拆严重侵害了公民人身财产权安全,所以及时的报警是非常重要也是必要的。在警察还没到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自力救济,同时也要留下相关的证据,比如,强拆前后的照片,视频以及拆迁相关资料。

2、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由此可以看出,面对违法拆迁及时提起行政复议,由复议机关及时纠正被申请人的违法行为,从而达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目的。

3、申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可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4、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依照《国家赔偿法》规定,对于行政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强拆发生后,在确认行政机关强拆行为违法且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向作出强拆行为的行政机关申请国家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三令五申禁止强拆、偷拆、暴力拆迁等非法拆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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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秉善法律刘律师      编 辑:也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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